湖南男子河南被关3年悬疑

一审判决撤销,发回重审却没了下文

湖南男子陈刚御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在2012626日被河南三门峡警方刑拘。至今,陈刚御被羁押时间已经超过1100天,但案件仍未判决。

 

  

63岁的湖南老农陈为良,已有三年多没见过儿子。他的老伴说:“如果不把儿子搞回来,你就死在三门峡。”陈妻如此焦急的原因是,她两年前被医院确诊为宫颈癌,随时可能撒手人寰,想在离世前看儿子一眼。

陈为良之子陈刚御,被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于2012626日,遭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简称湖滨分局)刑事拘留。

201416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简称湖滨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此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三门峡中院)在2014711日以该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一审法院要求重审。

紧接着,201410月,湖滨区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但至今没有宣判。按照陈为良的描述,发回重审后,湖滨区法院一直未向陈刚御家属公开该审理程序方面的任何信息。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查发现,此案在审查起诉,以及一审、二审期间,至少经过了3次补充侦查、4次延长审限,陈刚御被羁押3年之久。另外,陈刚御在写给审判长的一份申请书中,透露他遭遇了刑讯逼供,但没引起重视。

陈为良还说:“我在询问案件过程中,三门峡中院和湖滨区法院谁都不承认案件在哪儿。后期,此事惊动了河南与湖南的政法部门,但案件依然没下落。”

  

身陷特大增值税发票案

  

陈刚御是陈为良5个子女中最小的,他上面有4个姐姐。陈为良称,陈刚御自小不爱说话,也不喜欢和人发生冲突,小时候常被人打得头破血流。让陈为良欣喜的是,儿子后来考上广东中山大学外语系,毕业后,又在福建学习化工知识。

2008年,陈刚御进入广东恩亿凯特公司做业务员,后来认识了三门峡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天一实业)老板张则臣与何晔,经过协商,陈刚御跳槽成为天一公司在广东的业务员。

他的工作也不复杂,主要是接受天一实业委派,在广东开展表面处理剂(化工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具体程序为,天一实业先购买黄金,再安排陈刚御到中国银行将黄金提出,加工成表面处理剂后,销售到广东省各地的业务单位,最后负责收回货款。

此外,陈刚御还需要把产品数量报给天一实业,公司向业务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整个环节,他自己无法开具发票。

2012年时,陈刚御的公安部门朋友告诉他:“你被网上通缉了。”一头雾水的陈刚御这才知道,自己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因为陈为良在广东随儿子生活,也知晓一些业务方面的事:“所有表面处理剂都是真实加工出来的,卖给业务单位后,货款直接打入天一实业账上,怎么能虚开呢?就算虚开,陈刚御也开不了!”

得知被通缉后,陈刚御马上返回湖南岳阳老家,因为三门峡警方已赶往岳阳。陈为良说,三门峡警方刚到岳阳时,是儿子朋友先接洽的,“陪着他们吃饭,还买了烟,最后在一个饭店门前,将陈刚御交给警方。”

当时,陈为良人在广东,并没意识到会发生什么,大约过了3天,他开始拨打儿子电话,发现始终无法接听。

随即,陈为良匆匆赶回岳阳,在了解有关情况后,筹集了4.5万元雇了当地一个律师,并一起赶到三门峡。

这是陈为良第一次来三门峡,他年轻时在部队服役8年,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村里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但除了湖南和广东,几十年来,他几乎没到过其他省份。

到三门峡后,在律师介入下,陈为良知道了儿子被羁押的地方。“然后,这位律师再也没有帮过我,我觉得亏,花那么多钱,就办这么点事。”陈为良透露,现在的两位律师,都是陈刚御妻子委托的。

从三门峡返回岳阳后,连续几个月,陈为良都没儿子的消息。直到20129月中旬,全国不少主流媒体刊登了一则名为《三门峡警方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新闻。

报道称:20081月至20123月,天一实业实际控制人张某、何某夫妇在不具备生产能力、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陈某的介绍,向下游36家受票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48份,涉案金额达2.3亿元,涉税金额达3900余万元。

报道中的陈某,即陈刚御。

  

一审判决被撤销

  

三门峡司法部门信息显示,陈刚御2012626日被刑拘后,同年83日被逮捕,最早羁押在义马市看守所。

201374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湖滨区检察院)就此案进行起诉,直到201416日,湖滨区法院才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湖滨区法院一审判决时间,距离检察院公诉,已超过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湖滨区法院“(2013)湖刑初字第231号”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在庭审时,列举了大量陈刚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

陈为良说,他也参加了旁听。庭上,陈刚御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

他在写给审判长的材料上显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还经常受到不明身份的人士威胁我,说‘等会儿公安来一定要好好签名,等等。如果我说不,有人说要整死我,弄死我,甚至还说,大不了赔40万。”

陈刚御还写道:“我认为我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任何口供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请求审判长对我所有口供及刑讯逼供进行调查。”

陈刚御原本以为这份申请可以为自己带来希望,但湖滨区法院在一审判决时称:“经查,在案发后被告人陈刚御有投案情节,但其在庭审中不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不能认定是自首。”

最终,湖滨区法院以“陈刚御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有一个细节是,作为天一实业法人代表的张则臣曾在2012624日被取保候审过一次,其妻何晔在20131230日也被取保候审,一审被判无罪。

但作为业务员的陈刚御却没享受到这些“优待”。一审判决后,湖滨区检察院提出抗诉,陈刚御也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不久后,三门峡中院按照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2014711日,该院作出“(2014)三刑终字第24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湖滨区法院重审。

还有一个背景,因为河南赵作海冤案,河南省高院从2010年起,把每年5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至今,该省三级法院为吸取教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数百起案件进行依法审理,有超过百名被告人被宣布无罪。

最初,陈为良坚信,河南“错案警示日”能给儿子案件带来转机,但几经辗转,陈刚御案丝毫没进展。

  

屡次破灭的希望

  

陈为良每隔几月就要去趟三门峡,他知道不会有结果,但妻子总是不停催促,“尤其2013年她被确诊宫颈癌后,现在支撑妻子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等着儿子出来。”陈为良说。

陈为良虽还有4个女儿,但家里条件都一般,在经济上并不能为他带来明显支持,早些年,陈为良还做过一些小生意,但随着年龄增长,现在也做不动了。

陈为良目前唯一经济来源,是他从60岁时,每月“从国家领取100多元”,这些钱中有一半,源于他早年在部队的服役经历。

陈为良告诉记者,他在1970年入伍,1974年时还参加过西沙群岛保卫战,左大腿受过枪伤,荣获过两次嘉奖。

眼下,陈为良虽经济窘迫,但还是要常常借钱到三门峡,“每次去都不会低于10天,最长连续住过几个月。”陈为良说,他多住在三门峡中医院附近一家地下旅馆,每天住宿费30元,宾馆老板看他可怜,有时也会收25元。

陈为良说,只要自己去三门峡,妻子心情就会好一些,即便每次都没好消息。几年来,唯一的好消息就是,陈刚御案件发回重审,但希望又很快破灭。

陈为良还说,为此案,他先后多次找过湖滨区法院、三门峡中院、湖滨区政法委、三门峡市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甚至到北京找过中纪委,但都无果而终。记者注意到,陈为良保留着数百份他寄给各个单位的快递回执单,但一封回信也没有。

庆幸的是,陈为良虽是农民,但会读书识字,这是他在部队服役时学习的,“当时觉得学会写字能更好报效国家,但都用在了晚年给儿子写申诉材料上。”

还有一个细节让陈为良不解。20144月,他在往三门峡途中,突然接到湖滨区法院某法官电话,对方得知他要到三门峡后说:“你来往车票和吃住,我都以个人名义给你报销,你拿着我的卡,花里面的钱,这事10天之内给你结果。”

陈为良回应道:“你们只要公平办案就可以,我不拿卡,也不花你的钱。”然后,他坚信陈刚御案会在10天内有结论,但等到第8天时也没人与其联系,于是,他便给这位法官打电话,对方却再也没接听。

重重质疑

至今年3月,距案件发回重审时间过去了近8个月,陈为良依然没等来陈刚御的判决结果,经过几天思想斗争后,他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去北京。但刚到北京,就被湖南方面接访人员接了回去。

310日,陈为良所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以及岳阳市岳楼区委政法委,三家单位联合盖章“恳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陈刚御涉法问题”。

据陈为良介绍,岳阳有关部门还派人亲自到三门峡。抱着希望,他又等到今年5月份,案件还是没进展。

无奈,525日,陈为良只身来到湖滨区法院找到一杨姓法官询问案情,彼时,杨告诉他“案卷材料在三门峡中院”,陈为良马上提出质疑:“不都发回重审了吗?”

虽有疑问,陈为良还是赶到三门峡中院,在这里,他得到的答复是:“案卷在湖滨区法院。”

见状,陈为良又到三门峡中院信访部门,一法官向他证实:“案件不在中院,还是在湖滨区法院。” 

526日,陈为良再次折返到湖滨区法院,“一位贾姓庭长和卫红副院长说,案子还在中院!”次日,陈为良只能求助三门峡市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室一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对方说,他向两级法院核实此事后,中院反馈称:“案子在湖滨区法院。”

为此,528日,陈为良只能再找湖滨区法院,“卫红副院长坚称案子在中院”。“我亲眼看到两家法院的法官,在电话里吵了起来,甚至用河南话对骂。”陈为良觉得很可笑,几经辗转无果,只能返回岳阳,并开始求助媒体。

不久前,三门峡中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该案的确在湖滨区法院。湖滨区法院面对采访最终也证实:“案件在我们这,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存在超期羁押,都有延期手续。”但对方以“机密”为由拒绝记者查看延期手续,同时,也否认了多次推诿案件。

“不可能做违反法律和程序的事,光我们法院内部监督机制都不允许。”湖滨区法院还称,“对于陈刚御在法庭上提出遭刑讯逼供的说法并不知情。”

广东诺为律师事务所陈广兵(此前供职于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是陈刚御的代理律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案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陈刚御被超期羁押情况严重;二是审理期限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三是存在刑讯逼供情节。”

“我们申请办案人员出庭作证,但有关办案人员始终不出庭作证。”陈广兵还透露,“一审法院未依法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反而是接受了有关部门自己出具的证明,来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这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另外,让陈广兵想不明白的是:“对于辩护人递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公诉机关在开庭时未正面回答,法官答复却是‘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考虑辩护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