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愿成为法律援助西部的招牌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一项具有法律特色的高规格的公益项目,通过律师志愿者的法律援助服务,将法治理念传递到中西部地区的基层。

百余律师受表

    7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两周后,女律师马兰再次踏上了法律援助西部的旅途。马兰今年48岁,她决定第5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去新疆履行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她说:“以前朋友开玩笑叫我‘马兰花’,我去甘肃山丹县做法援律师后,老乡感激地叫我‘山丹花’,今年我将去新疆,希望将来我再多一个‘天山雪莲花’的名字。”

    在人生第4个“本命年”里,马兰还决定以公益律师作为其终生职业。两周前,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大会上,她向与会者宣布了这个决定。

    201579日,马兰等百余名律师在北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大会对122名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的同志以及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等70家先进单位单位进行了表彰。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一项具有法律特色的高规格的公益项目,至今已实施了6年。该项目为满足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困难群众,特别是无律师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全国招募志愿律师赴服务地进行个案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促进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到今年,该项目的实施地已覆盖150个无律师县及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县,法援律师共办理近1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取得深远的社会影响。仅2014年一年,奔赴中西部地区的该项目律师志愿者就有130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多件,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1800余场次,为人民群众解答咨询15万余人次,直接受益群众2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在79日的表彰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张秀夫,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副理事长刘长琨、秦怀保等领导同志莅临会议。

    顾秀莲在致辞中这样评价这个项目,她说:“‘1+1’行动经过六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已经成为著名的公益品牌。‘1+1’行动急民众所急,传递政府温暖,她是民心工程;扎根祖国边疆,服务困难群体,她是接地气工程;探索法律服务新形式,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她是追梦工程;弘扬人间大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她是天使工程。”

办案、普法、培训“三驾马车”

    来自北京的马兰、来自广州的郑穗军等多位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志愿律师,初到服务地,都经历过一段“磨合期”,他们难以适应的并不是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的艰苦,而是他们在城市开展工作的思路在这里也行不通。

    郑穗军先后在海南、西藏和新疆做了4年法律援助律师,他怀着满腔热忱到了服务地,却尴尬地发现自己的办公室“门庭冷落”——在许多至今仍戴着“无律师县”帽子的地区,当地百姓对于律师服务既陌生又排斥。几乎所有参加项目的援助律师都需要主动走向田间地头,用村民、牧民最易理解的方式向他们讲解案例。

    2014年赴贵州黔西南州服务的马兰为了打开局面,主动“啃”起积压多年的上访案件。20岁的刘保在某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3楼摔下,致腰椎骨折而瘫痪。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一下子失去了自理能力,他将马兰的法律援助视为最后的希望。然而,刘保没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伤索赔的证据,企业又在外地,面对几乎是绝境的局面,马兰只能咬牙坚持,最终完成了艰难的取证、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程序,以调解的方式为刘保争取到71万元赔偿款。

    在办理了多起案件后,马兰感受到“事后帮助,总不如事先防范来得彻底”。于是,她到服务地的学校讲法律课;将法律援助带进监狱、军营;做客大型广播节目普法……她由此成了黔西南州的“名人”。有一次她带着工伤索赔案的受害人乘出租车,马兰的声音被司机师傅认出,问她:“你是马兰律师吧?我听过你的节目,你讲的案例刻骨铭心。”当得知马兰正带着当事人去办案后,司机师傅说什么也不肯收车钱,马兰至今记得那位师傅说的一句话:“你能无偿帮助别人,我就能免费拉你们。”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一个技术援助项目,却不止步于向中西部地区提供法律技术援助,办案、普法、培训当地人才被视为“1+1”行动的“三驾马车”。通过办理具体案件,援助律师将法治理念普及到基层政府机构中,将法治信念传递给普通群众。

法援律师的“浪漫主义”

    年轻的律师刘松是法律援助律师中的“新兵”,2014年他放弃在大城市做知识产权律师的高薪收入,参加“1+1”志愿项目。他的服务期与婚期起了冲突,他做通了未婚妻的工作,推迟举办婚礼,专心完成了在服务地的法律援助工作。

    安徽律师任向东则是一名“资深志愿者”,他在贵州黔西南州当了5年法援律师。“5年前,我在安徽一家律所做律师,有一天我看到所主任办公桌上有一张‘1+1’法援行动招募表,我当时就有一种心头一颤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我和这个项目必然相遇一样。”任向东向本社记者描述他与“1+1”项目的缘分,透露出一种“浪漫主义”情怀。

    任向东说,他出生于军人家庭,一心报国,在看到“1+1”项目的介绍后,他认为自己作为律师报效国家的机会终于到来。得到家人的支持,他向项目组递交了申请,通过了考核和体检,却在临出发前“犹豫”了。出发前1周,任向东的妻子查出子宫肌瘤,需要手术治疗,他为难于留下来照顾妻子还是去贵州援助,最后,在家人的支持下,任向东决定依原计划出发。“我当时签协议只签了1年,当时想的就是援助1年,没想到一待就是5年。”

    2010723日,任向东到达贵州黔西南州下辖某县,周边环境还没完全熟悉,他就遇上了棘手的“8·14人身伤害案”。当年814日,当地2名未成年人在玩耍时不慎触及高压电站致伤残,其中一名少年失去双臂,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另一名少年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两名少年的家人聚集到乡政府门前求助,当地政府为安抚家长情绪,为两名伤残少年垫付了6万元医药费。

    任向东此时已被聘为政府法律顾问,当地作为重点案件的“8·14案”成为他走马上任的第一案。任向东数次到两少年家家访,抚慰情绪,讲解法律,引导家长诉诸法律途径。到20124月,该案二审审结,两原告共计192万元赔偿款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作为法援律师,任向东的工作还没结束,他又登门拜访供电局、水利局,督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在和本社记者谈到这起案件时,任向东念念不忘的不是办案的艰辛,而是一个细节。“乡政府垫付了6万元医药费,在最后执行时,由于被执行人和乡政府没有事先沟通,赔付款没扣除这笔钱,因此,学生家长多领了6万元,而政府还有6万元账挂着。”任向东说,作为该案的法律援助律师,他硬着头皮再到两少年家,讲明退款请求。2天之后,两位父亲冒着大雨撑着船将6万元退回乡政府。

    “老乡太淳朴了。”任向东说,“到20116月,我的服务期满,但因为想等到这个案件结案、执行完毕,我把援助服务期延长了1年。”被感动的任向东再次以他的浪漫主义情怀回馈,他在第二个服务期届满后延长了1年,之后又是1年,原本只想留1年的他不仅在当地一直待到2015年,而且干脆“浪漫到底”,把妻儿接来,在偏远的黔西南安了家。几年中,妻子陪他一起去看望“8·14人身伤害案”中的受伤少年,在他俩的鼓励下,两个少年中的一个进入贵州省残疾人游泳队,另一个考入民族中学就读。

法援项目成品牌

    每年5月,新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启动,从最初不足100人报名,到后来的130多人再到如今近200名律师报名,正如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所说,“1+1”行动的发展依靠广大志愿者,广大志愿者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力量。

    有志于志愿服务的律师可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1+1”项目办汇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志愿者报名名单和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核确认,并通知志愿者所在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部门和法律援助处(中心),在集中培训后派遣上岗。

    除律师志愿者对该项目更加认同之外,各地司法厅(局)和律师协会也更深度参与了该项目。赵大程在总结2014年该项目工作时候说:“2014年,‘1+1’行动的组织保障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有22个省(区、市)司法厅(局)的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参与了组织招聘工作,有13个省(区、市)司法厅(局)的法律援助部门参与了服务地选择、指导管理志愿者工作,有122个县委、县政府以及司法局参与了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79日,顾秀莲在表彰大会上总结说:“1+1”行动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是司法部、团中央亲切关怀、指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的结果,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六家主办单位辛勤努力、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广大志愿者心系民生、无私奉献的结果。

    项目实施6年来,不只一位律师志愿者将服务期一延再延,从一年延续至3年、5年;也不只一位律师志愿者举家迁往服务地,从一人做志愿到一家人做志愿。“1+1”行动正在从一个项目发展成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