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以法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渐趋明显,北京东城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未检之窗”等为平台,积极携手异地检察机关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未成年受害人。
“警车进村不合适,咱们还是步行去小王家吧。”2015年5月5日,河南商丘市梁园区水池铺乡政府大院内来了两名身着便装的女检察官。她们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前往该乡帮教在北京打工期间涉嫌共同敲诈勒索他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小王。
这是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携手异地检察机关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案例之一。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郑馨智介绍称,近年来该院积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已帮助4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异地帮教“再给孩子一次机会”
16岁的小马,家住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初中辍学后来北京一家餐馆当送菜工。一天晚上,小马酒后与同宿人员发生冲突,并将一人打成轻伤,一人打成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取保候审期间,北京东城检察院了解到小马认错态度好,对被害人做出了相应赔偿,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6个月。
“考虑到小马在北京没有固定住所,且正在老家帮父母照看小卖部,我们启动了异地帮教机制,委托小马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对其进行监督考察,也希望再给孩子一次机会。”郑馨智称,在6个月考察期内,东城检察院也会随时了解小马的情况。这也是该院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在对小马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前,东城检察院还通过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对其家庭背景等进行了详细调查。郑馨智介绍称,2013年8月以来,东城区检察院开始引入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与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开展调查。
东城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社会调查员李敬华参与了对小马的审前调查。他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对小马家庭的走访,我们最深的感触是穷。虽然他家算不上家徒四壁,但十分简陋,家里最贵重的东西是摆放在客厅的电视机。”
在李敬华印象中,小马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个身体残疾的哥哥,平时不爱说话,“是家里说什么都愿意听的孩子。比如他刚出来不久,家里要修什么东西或是有什么事情了,就会随时把他叫回去。”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小马本身不是一个坏孩子。”调查结束后,李敬华向检察院出具了调查报告,建议对小马从宽处理。北京东城区检察院结合案情遂对小马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对非京籍且在北京没有住处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京籍或在北京有固定住所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不同。在北京有固定住所的,我们可以联系观护基地为其提供帮助,但对于需要在外地进行帮教的孩子,只好借助其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了。”郑馨智称,今年东城区检察院又加强了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帮扶服务。
2015年4月,东城区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远赴河南商丘对一名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年仅13岁的小丽(化名)因被性侵而怀孕、流产,身心遭受严重伤害。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自己的行为构成强奸,且未给予被害人任何经济赔偿。
案件办理过程中,东城区检察院未检处为小丽申请了爱心救助基金,并积极联系当地检察院,协助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这是东城区检察院首次对异地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也是异地帮教机制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犯罪预防平台“未检之窗”
饭馆的送菜服务员小李,刚满16周岁,他通过网络结识了几个“小伙伴”。一次大家去饭馆吃饭时,有“小伙伴”看上了停放在饭馆旁边的一辆摩托车,遂上去撬锁,并让小李帮忙望风。
小李虽然知道“小伙伴”偷摩托车不对,但想到自己只是“望风”,不参与盗窃应该没什么。于是,他一边望风,一边对着饭馆监控摄像头扯衣服、做怪脸,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当警察按照监控录像找到小李并说明情况后,他才知道自己参与了犯罪。类似的情况,检察官在工作中常常遇到。怎样才能从源头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经过探索与思考,2013年4月,东城区检察院开通了“未检之窗”微信公众号,分别设立了“青春寄语”“心灵驿站”“蕾蕾说法”等栏目,其音画互动的特点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兴趣。
北京市第125中学的教师浏览微信后给“未检之窗”留言,希望检察官能给学生们讲讲微信中的真实案例。于是检察官以“微信里的故事多”为题目,结合近期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采用幻灯演示的方式为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法制课。
这次尝试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教师喜欢上了“未检之窗”,并常常用微信和检察官互动,甚至有学生私信,希望自己撰写的小文章有机会刊登上去。
这让主要负责“未检之窗”更新的郑馨智等人倍感欣慰。目前,“未检之窗”每周星期二、星期五定时推送信息,既发布案例以案释法,又加强了与同行的业务互动交流,也发展成了东城区检察院普法的名片、对外宣传的窗口。
“找到了,找到了。”6月10日,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副校长郭丛梅打开手机微信进入“未检之窗”,刚一点击普法志愿者栏目,系统就自动给她发送了法治副校长的名单。
半个月前,郭丛梅和北京市东城区其他18所学校的老师,一起参加了东城区检察院举办的“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其时,东城区检察院表示,将组建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安排检察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
“检察官、法官结合案件,讲法律知识比我们老师讲管用多了。”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王主任表示,当前学生法治教育最大的困难在于家庭法制教育缺失。
于是,东城区检察院与有此需求的学校联合,根据不同学校不同需求对学生、家长进行专题法治课堂讲座,比如在开学初主要讲授校园安全知识,在放假前主要结合案件讲授盗窃、未成年人自我权益保护等知识。
据了解,为了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顺利开展,东城区检察院还专门制定了《法制课工作管理办法》,不但对检察官的授课资格进行了规定,还对授课内容、考核办法、奖励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课授课人应当在授课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授课课件,年终开展一次优秀法制课授课人评选等,今年,东城区检察院还准备将优秀法制课编写成教材,以供检察官参考、学习、互相研讨。
“对未成年人来讲,如果引导好,他就会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下去,相反,则会误入歧途。”郑馨智说,与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标相比,他们的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做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