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任丘法院“人情味”执行获点赞
本报讯(记者张君 口王艳静) 5月20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开办的“法苑易信群”发布了一条信息:许甲诉许乙、许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圆满解决,兄弟仨握手言和。一时间,大家纷纷跟帖祝贺。有帖子称:积怨深,化解难,为任丘市法院“人情味”执行点个“赞”。
案中的申请人许甲与被执行人许乙、许丙是同胞兄弟。1990年前后,兄弟3人商议着分割了父母的承包地,后哥仨因承包地产生纠纷,许甲要求许乙、许丙返还自己的沿公路东西宽10米的耕地。许乙、许丙不认可,期间还建起了厂房,双方矛盾开始凸显。
2011年,许甲诉诸任丘市法院。案件经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最终由沧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许乙、许丙均返还许甲沿公路东西长5米承包地,并拆除地上建筑物。
2014年7月21日,许甲向任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刘增祥接手案件后,再次详细翻阅了卷宗,他认为,执行中院判决并不难,如许乙、许丙不返还承包地,法院就可以强制其返还,并拆除地上建筑物。但原本的亲兄弟可能从此形同陌路,亦可能大打出手,对兄弟三人的亲情、家族和谐不利,而和解却有可能是解决此案最好的方式。刘增祥的这一想法得到院领导的支持。随后,刘增祥等人到三兄弟所在的村子,入户做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的真诚和执着终于感动了许甲,许甲最终同意了法院的方案,与许乙、许丙达成协议,确定5月25日前,许乙、许丙自行拆除地面建筑物,保持地面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