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废止13件司法解释和文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最高检检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5年6月12日起,最高检单独制发的12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及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1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
据了解,此次最高检主要对2014年底以前单独和联合其他单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6件废止理由与刑事诉讼法修订有关,2件与刑法修订有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案犯潜逃、脱逃备案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等因作出调整或有新规定而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