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6月6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该校党委书记杜志淳,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彩霞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科研、法官培训、学生实践实习等方面开展合作。
签约仪式上,王彩霞介绍了昌吉州中院的情况,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互利共赢。杜志淳介绍了该校近年来与法院、检察院合作取得的成效,表示与昌吉州中院签约将使该校的合作领域有新的拓展。他还希望双方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共赢发展。(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