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办理涉外案件 提升司法公信力

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法院

    本报讯(记者任晓宁 □王珂) 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是我国对蒙古国开放的最大陆路口岸城市,距蒙古国扎门乌德市仅4.5公里,是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和窗口。

  由于口岸城市的特殊环境,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连法院”)每年要受理大量涉外案件。为保障口岸环境安全,彰显我国司法公正和公信力,该院审慎办理涉外案件,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办理涉外案件的新路子,彰显了我国良好的公正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外事无小事”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二连法院共受理涉外刑事案件9件,民商事涉外案件28件。在审理涉外案件时,该院始终以“审理好、把握好、服务好”为指导思想,坚持“外事无小事”原则,不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涉外案件的审理,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有关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公正高效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努力做好预案评估,既要审好涉外刑事案件,又要积极妥善应对,防止可能发生引起的外事交涉。

  针对涉外案件的特点,对于需要提供翻译的当事人,该院积极为其提供翻译人员,对没有能力聘请辩护人的外籍当事人,该院会为其指定辩护人。

  记者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起蒙古国公民图某危险驾驶一案,该院收到起诉书后,及时向图某释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和蒙古国驻中国二连浩特市领事办公室。由于图某没有辩护律师,且已向法院提交不需要指定辩护律师的声明,该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质,为充分保护外国公民合法权利,特指定院里3名精通蒙语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同时挑选精通蒙语的干警担任书记员,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

“因案施法,调解与判决结合”

  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该院法官针对不同情况的当事人因案施法,采取感化、外力调解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通过邀请蒙古国驻中国二连浩特市领事馆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调解,积极做蒙古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很多案件都成功调解结案,当事人均自动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对涉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法官们在调解方式上求突破、求创新,形成了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的调解机制。对中外当事人一视同仁,耐心、平等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调解工作。

  在该院日前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蒙古国公民的案件中,被害人家属要求被告人赔偿50万元,但被告人已离异且无固定收入,无赔付能力。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本案的其他几位刑事被告人亲属,就共同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由于两国文化背景的不同,起初双方家属对调解持怀疑态度,不肯互让。通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辨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逐渐改变了双方对调解工作的看法,从怀疑到信任,甚至主动提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对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即时履行,被告人也得到了谅解。

“公开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二连法院积极加强与相关国家使领馆的联系。同时坚持公开审判制度,扩大司法透明度,积极邀请外国领事馆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使外国当事人和国际社会在每一起涉外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我国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以及公正司法的决心。

  在上述故意伤害(致死)蒙古国公民的案件开庭审理时,该院邀请了蒙古国驻中国二连浩特市领事馆的副领事、被害人家属及二连浩特市五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参加完旁听后,蒙古国驻中国二连浩特市领事馆的副领事说:“这次庭审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充分保障了蒙古国公民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