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20元检测费伤人获刑6个月

    本报讯(记者张勇 □聂国华)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男子涂明(化名)因20元检测费与电脑医院维修人员发生打斗,致使维修人员甲级轻伤。近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处被告人涂明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20137月的一天,涂明前往某电脑医院维修路由器,电脑维修人员闵强在双方没有议价的前提下就打开路由器检测。而后,涂明因费用太高放弃维修,并认为闵强要求支付20元检测费系无理要求,遂发生纠纷,继而引发打斗。经鉴定,闵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涂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