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城市国税局20年税务行政零诉讼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肖明镜 杜山红 刘真)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宜城市国家税务局法规部门获悉:该局成立20年来无一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加强税法宣传,强化税收服务,推行阳光执法。宣传是基础,服务是手段,执法是根本。”谈及这一良好成绩,该局法规部门负责人自信地说。

    该局加强税法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税法六进”,即: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厂区、进园区、进社区,使税收宣传无处不在;优化税收服务,实行全员首问负责制、导税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和延时工作制,推行免费网上申报、网络发票开具、QQ群和微信短信即时服务,让服务深入税户;严格税收执法,向社会公开执法权利清单和运行流程,执行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实行“阳光稽查”“审计稽查”“数字稽查”,杜绝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