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首次面向省级检察院遴选检察官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5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面向省级人民检察院逐级遴选检察官公告》,将首次面向省级检察院遴选10名检察官。

  据了解,此次逐级遴选检察官,共设置三级高级检察官职位1个,四级高级检察官职位2个,一级检察官职位7个。遴选检察官将全部充实到检察业务部门。与以往系统内遴选检察官不同,此次遴选更加注重报考人员具有特定的工作经历,除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外,还要求至少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依据公告,此次报考人员严格限定为省级检察院在编在岗公务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逐级遴选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条件。

  此外,最高检2015年还面向省级以下机关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