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八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强调,针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不断发生的紧迫现实,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要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二要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三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四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五要积极参与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六要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七要推动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八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强调,八项措施着力强调四个方面:一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的全覆盖;二是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职能作用的全发挥;三是各种特殊保护制度和保护手段的全运用;四是在检察机关内外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的全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