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铜梁区法院提高监督执纪效果
本报讯(记者邓娟) 近年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四个紧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违纪“零目标”。
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铜梁区人民法院紧盯重点对象,将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办案法官、掌管人财物的主要干警列为监管的重点人群,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接待、审判管理等部门信息资源,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4年来,铜梁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提醒31人次,对干警苗头性、个性问题发送信访监督书3份,起到及时提醒、预防教育的效果。
2014年来,铜梁区法院对11名提拔对象进行“任前考廉”“任后座谈”,强化干部选任监督和教育实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程参与、监督全院大宗物资采购26(件)次,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在重大节点、重要人事变动等关键时期,铜梁区人民法院及时明确相关纪律,加强预防教育。
为加强对“六难三案”整顿落实情况、人民法庭法官驻庭、“三公”经费和诉讼便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铜梁区人民法院制定了《铜梁法院机关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办法》《铜梁法院审务督察管理规定》等,加强对全院干警作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审判及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