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北京海淀法院审理黄奕诉讼案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演员黄奕起诉前夫黄毅清及媒体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案件,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二黄”纠纷也未了结。
演员黄奕起诉“新浪微博”及黄毅清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黄毅清立即删除、断开涉案侵权微博内容的链接;向黄奕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6万元,同时黄毅清不得在用户名为“-SSCC-An迪y-”的微博上再次发布侵害黄奕合法权益的任何内容。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黄奕起诉称,她与黄毅清离婚后,黄毅清以其所谓对女儿“探视权”为由,开始在新浪微博用户平台,注册昵称为“-SSCC-An迪y-”的微博上,持续性发表侮辱、诽谤黄奕的言论,公开透露黄奕行程信息,甚至公开黄奕证件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引发无数网友的围观、转发、点赞、评论,涉案微博内容对黄奕极尽侮辱和诽谤,并刻意引导大量网友点名对黄奕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以网络暴力的形式严重侵害黄奕的合法权益。经查,微博用户名为“-SSCC-An迪y-”,微博认证为“SSCC-上海超跑俱乐部主席 心动力-公益慈善基金发起人”。
原告黄奕认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审查义务,并在权利人提出合理主张后第一时间屏蔽非法信息。对于持续性发布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语言的行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黄毅清则应对侮辱、诽谤、侵犯黄奕隐私权的行为负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