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残联为保障残疾人高考制规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残联日前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遵循高考基本原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明确,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而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普通高考考生的权利和公平都具有重要作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