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文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5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以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根据《决定》,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取消的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21个部门,包括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孔子学院(课堂)设置及年度项目审批、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等。
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及26个部门,包括“烈士认定”“全国研究生招生总量”“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审批”等。
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通过一年时间对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而就在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意见,244项审批事项将按四种方式清理。
而《决定》的下发,也标志着“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决定》同时提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