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的高压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刊发文章指出,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屡被提拔。

腐败已经成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扩散性的毒瘤,“带病干部”潜伏的时间越长,对社会的危害越大,对民众的心理影响也越大。反腐败不仅仅是要多查处几个贪官,更重要的是要缩短他们的腐败潜伏期。

有人把反腐机制比作高悬于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剑悬在头上,固然有震慑之效,但“带病干部”潜伏期越来越长的现实恰恰表明,反腐机制这把剑,还远不够神速,远不够锋利。为此,要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就必须让利剑出鞘,彻底剜除腐败这颗毒瘤,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换而言之,就是要动真格,敢碰硬,用制度的高压缩短“带病干部”的潜伏期。具体地说,就是要以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为抓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扎进制度的篱笆,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有关禁令、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追责的有关制度切实落到实处,织就一张有效预防和惩处贪官的天罗地网,让“带病干部”早被发现、早被查处,以彻底解开“带病干部”潜伏期越来越长的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