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司法厅调研组专题调研深化落实市厅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黄宏湖) 为全面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崇左市于2004年7月3日签订的《共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协议》开展情况,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厅合作协议,2015年4月27日至28日,广西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率领调研组一行9人到崇左市进行专题调研。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多荣和市政协副主席黎志敏、市司法局局长邓超宇、副局长梁燎源等领导陪同调研活动。
4月27日至28日上午,调研组先后深入扶绥空港经济区、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扶绥县渠黎镇吉到社区、龙州县司法局水口司法所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面对面问询、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3家区直律师事务所与3个工业园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6个厅属协会(中心)与崇左市6个协会(中心)“1+1”结对子帮扶、12家区直律师事务所与崇左市辖12家律师事务所“1+1”结对帮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强制隔离戒毒、涉外公证和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跨国民间纠纷化解、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厅签订合作协议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4月28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调研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调研组成员单位和崇左市、县二级司法局、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有关厅市合作工作汇报,以及进一步深化厅市合作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汇报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充分肯定了厅市合作取得阶段性的显著成绩,深入分析了厅市合作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深化厅市合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加强与崇左市协作配合,对崇左立法工作给予支持。二是帮助崇左市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改革等工作。三是加强对崇左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共同打造具有崇左边关特色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全国联系点。五是深化开放合作,研究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建立互访、协作机制,广泛开展司法交流合作,深入解决涉外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