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巫溪:法院纪检监察出新招
本报讯(记者邓娟) 2015年以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着力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在创新监督手段上做文章,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通过创新一系列监督手段,起到了遏制违纪、警示育人的功效。
巫溪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警示教育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联合院技术中心,将“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设置成飞页广告,干警在是使用办公内网时,载有“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内容的飞页广告将自动弹出,一改警示教育单调的学习模式,达到时刻警醒干警的作用。
同时,巫溪县人民法院巧设监督环节,创新监督管理新方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法院工作人员外出办案的“三同”问题,作出针对性监督措施。干警外出办案申请用车时,必须在公务用车申请单上承诺:不能有与当事人及其亲朋、诉讼代理人“同行、同吃、同住”等不廉洁行为发生。干警在做出承诺后,各级负责人再进行审批。这一环节的设置起到了“照镜子、扯衣袖”的作用,及时提醒干警廉洁行事。
最后,巫溪县人民法院创新纪检监察管理模式,将单一的签协议订保证改为层层监督、环环相扣,全院上下一盘棋的管理模式,即院领导监督全体中干、各中干监督所属庭室干警,院领导和全体中干每年都要进行廉政述职,形成上下左右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