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破冰区”的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必须抹去个人的感情色彩,秉持一种客观理性的心态、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去查明案情,然后与法官一道作出裁决”。

  不久前,在河南省荥阳市做了近10年人民陪审员(简称陪审员)的李金顺,像往常一样走进法庭,准备参加一个案件的庭审。但庭审还没开始,被告却提出要求李金顺回避,理由是:“原告和他是亲戚。” 

  李金顺定睛看了一下被告,又转眼望了下原告,确认这两人他都不认识后,说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可被告仍不罢休。无奈,审判长只能宣布休庭。

  “我也要求法院,必须落实清楚这事,拿出真实证据才可以。”李金顺说。

  李金顺还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以前他参加一个庭审时,被告甚至要求审判长回避,说是原告请审判长吃了一碗烩面。

  暂时休庭之后,审判长询问李金顺该怎么办,李金顺称:“如果有,就得回避,如果没有,坚决不能背这黑锅。”此后,经多方调查证实,被告在说谎。李金顺是河南荥阳市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从20053月至今,已遇到过许多类似之事。

  在李金顺看来,陪审员最重要的作用是调和。“我们在基层法院,参与的多是经济纠纷、婚姻问题等,法官讲法,我们讲情,最后达到法中有情。”

  经过多年参审,李金顺还发现,中国的陪审制度越来越趋于民主化。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推行陪审员“倍增计划”,如今仅荥阳市人民法院就增补了224名人民陪审员。

  “我觉得这项举措挺好,但要规范队伍,选拔也一定要严格,如果没任何法律基础,怎么做这项工作?”李金顺反问道。

  李金顺称,他之所以做了这么多年陪审员,是觉得法律工作更务实。“有时候从早上7点就开庭,一直到夜里11点半,车补和餐补加起来才给20元,如果对法律没信仰,谁愿意去干?”

“老中青三代”话陪审

  早些年,李金顺于当地检察系统工作,后来在发改委系统退居二线,然后成为荥阳市人民法院陪审员,而他谈及对10年陪审工作的感悟时,用了一个词:实在。

  “以前在政府工作时,天天除了开会就是开会,当了陪审员后,几乎都在庭审现场,还能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李金顺告诉记者。

  另外,同为荥阳市人民法院陪审员的赵锡正,从2010年开始参与陪审工作,回想起第一次参加庭审,他还是记忆犹新。“之前觉得审判工作很神秘,可坐到陪审员位置上后,最大的感觉就是法律知识欠缺。”

  当时,赵锡正只能不停地问审判员: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是那样?后来,赵锡正需要陪审的案件越来越多,倒逼之下,他只能不断学习。现在,赵锡正已能完全应付自己每年百余次的陪审。

  在赵锡正眼中,早些年陪审员队伍存在很多缺陷,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情况引起不少非议,甚至不少群众抱怨:“中国陪审员多是形同虚设。”

  以四川某中级法院为例,在实施“倍增计划”之前,该院有110名陪审员,可真正每次出庭陪审的,都集中在固定的20人左右,其他陪审员,并没有效参审。

  赵锡正称,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陪审员个人素质的问题”。荥阳市人民法院“80后”陪审员朱元锋觉得:“制度上也有问题,因为国家对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细化,应该像‘八项规定’一样,具体到每一条。”

  值得一提的是,李金顺和赵锡正成为陪审员前,几乎没有法学背景,朱元锋大学期间学习的法学专业:“我2013年才成为陪审员,参与的多是行政案件,不少是群众告政府的。”

  “政府输掉官司很多,有时候政府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好的,但行政程序上有瑕疵,现在老百姓法律意识提高了,他觉得有问题,就一定会起诉政府。”朱元锋说。

  相比于李金顺和赵锡正,朱元锋成为陪审员时,赶上了我国司法环境改善的快车道:“我参与的案件,都挺正常,也很透明,审判长很尊重陪审员。”

  尽管如此,赵锡正觉得目前的陪审制度还存在欠缺:“比如说,陪审员一届是5年,其实陪审员需要很多经历和付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或者说优秀的陪审员,建议对陪审员的队伍要加大培训力度。”

  “总的来说,现在国家对我们陪审员赋予的职责,更加透明了,当下依旧在不断完善,我想最终会达到完美的结果。”赵锡正说。

中国“陪审大妈”

  今年58周岁的杜昕,是葛洲坝集团一名退休人员。2005年,作为单位工会职工,她被推选为宜昌市第一届人民陪审员。

  杜昕告诉记者,每次开庭前,法院都会提前三天通知她做好准备工作,而出任陪审员之初,自己还在单位上班,每次都得提前请假将时间腾出来。直到2012年退休后,杜昕才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参与案件审理。

  记者获悉,仅今年元月份以来,杜昕已经参与审理了8个案件:“最近一次,是311日,一个相邻关系纠纷再审案开庭。”

  “开庭前一天,我先是查阅卷宗,对当事人的诉请、双方提供的证据、第一次开庭的开庭笔录都看了一遍,然后,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和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梳理,开庭前,协助主审法官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进行庭前调解,第二天再向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杜昕说,10年来,她已经能从容面对每一个案件。

  而这种从容,杜昕早些年是没有的。20057月,杜昕第一次参与陪审工作时,坐在庭上一言不发,审判长询问她是否有发问时,杜昕说:“没有。”到合议案件时,杜昕也就说一句:“同意承办人的意见。”

  “对法律程序不懂、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当初我当陪审员的最大障碍。”杜昕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后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审的案件多了,杜昕逐渐进入角色,也经历了从被动参审到谨慎问审,再到大胆议审,最后到积极参审的一个过程。

  “作为陪审员,一是要知晓法律,起码要熟知法律;二是要知晓法律程序;三是要认真参审,对收集的证据要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四是要出于公心参审,维护司法公正。”杜昕感慨道。

  面对外界“陪审员形同虚设”的说法,杜昕表示:“主要是对陪审工作不了解,或是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不积极主动造成的,若参加的陪审案件从不发问,也不发表有见地的意见,那就是形同虚设。”另外,杜昕也发现,前些年,我国的陪审员制度的确有缺陷。

  “一是对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员的作用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对陪审员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完善;三是陪审员的作用在民众中知晓不多,难以显现;四是司法改革,法官实行终身负责制,但普通程序中陪审员参与案件负什么责?怎么负责?尤其是大案、要案。”杜昕说。

  除了制度层面问题外,杜昕觉得陪审员和法官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陪审员自身综合素质不够,只能跟着庭审程序走过场,充个人数,在参审中不能发挥作用;二是法官对陪审员不够尊重,只想陪审员参审符合法律程序,不想陪审员在参审中影响自己的裁量权。”

  采访中,杜昕还向记者讲述了她难忘的一次开庭经历:“那时刚接触刑事案件审理,由于定性错误,引起检察院抗诉,那一次影响很大。事后,院领导和我谈陪审员在审判中要发挥作用,不能没有自己的主见。”

  “陪审员有监督职能,对程序上有瑕疵,或参审中法官不公正的情况,陪审员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写进合议庭笔录,还可以向审判委员会反映。除非陪审员不作为或完全不懂法律程序。”杜昕如是说。

  “目前司法环境有改变,给陪审员工作营造了好的外部环境,司法也正朝着民主的方向发展。”杜昕坦言,“但我认为目前陪审制度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象。” 

“特殊身份”的陪审员

  记者采访发现,近两年,一些有着特殊身份的人士也加入了陪审员队伍。例如,去年7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件诉讼标的2万元的专利侵权官司时,让宗庆后担任了此次庭审的陪审员,而他在庭审现场的表现,也征服了所有参加庭审的人员。

  今年41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一个工作会上,还直接喊话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你们要争取请‘宗庆后’们多来参与审理。”

  另外,今年317日,在广州南沙法院,香港籍居民赖亚力以陪审员的身份坐在审判席上,这也是港澳籍陪审员在全国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赖亚力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其身份为一家香港公司的副总经理,由于分公司在广州南沙,所以长期在南沙工作和生活。而他参与审理的这起案件是一起涉港的厂房租赁合同纠纷。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南沙新区条例》等规定,经推荐审核等程序,201411月,赖亚力被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陪审员,一同被任命的还有王明焱等5名港澳籍居民。依照规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任期为5年。

  还有今年21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特大车祸索赔案时,《法治周末》记者刘希平作为该案一名陪审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审判。

  “这是我担任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后参审的第一桩案件,这也是天心区法院在全省首次采取7人制大合议庭审理的第一桩民事案件”。刘希平说。

  刘希平还说:“就在案件开庭前3天,审判长谭任平召集合议庭成员,开始了连续3天的案情通气和庭审准备工作。看着会议桌上摆放的一大堆案卷,我才知道办案法官此前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中午在法院办公室休息时,几位媒体朋友聚在一起聊起了这起索赔案,有媒体朋友问我对此案的看法。要是平时,我可能会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个人看法,但当天我没参加此话题的讨论。”刘希平说,“因为我是合议庭成员,案件没有判决前,我对此案不能发表任何看法。”

  不久后,当近两万字的民事判决书出来后,刘希平发现,他的意见和他查找到的一条法律依据被法官写进了判决书,“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人民陪审员,必须抹去个人的感情色彩,秉持一种客观理性的心态、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去查明案情,然后与法官一道作出裁判。”刘希平称。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慧、荥阳市人民法院徐文娟对本文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