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加强规范两类犯罪立案侦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现象。”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最高检《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全文转发,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结合最高检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据了解,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明确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打击犯罪职责,以公安机关2015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蓝天、清水战役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既要坚决杜绝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问题,又要有效防止打击犯罪冒进现象,确保案件侦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强化执法全程记录,为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定提供支撑。加强侦查办案人员管理教育,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惩处及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