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游戏纠纷成版权新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发展,围绕手机游戏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逐渐增多,手机游戏纠纷成为版权新型案件。
《全民武侠》被诉擅用金庸作品
4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纠纷,这是北京海淀法院近来审理的又一起因移动端游戏软件而起的版权纠纷。
原告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诉称,2013年6月1日原告获得了金庸先生《天龙八部》等共计11部小说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同时获得改编后游戏软件商业运营开发的独家授权,有权以原告的名义对第三方实施涉及侵害金庸先生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追诉及请求赔偿。
原告认为,被告北京奇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炫游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或金庸先生的许可,在其移动端游戏《全民武侠》中大量使用金庸作品原著情节、人物名称、武功名称或装备名称为蓝本的内容,该游戏明显系利用金庸作品内容进行改编的移动端游戏软件,因其使用的金庸作品内容落入原告所获独家授权范围内,所以三被告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获得的金庸作品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
《全民武侠》游戏系被告北京奇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运营,被告北京炫游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运营和发行该游戏,三被告对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运营《全民武侠》游戏,停止《全民武侠》客户端的复制、发行以及网络传播;在被告官网首页显著位置、法制日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声明连续刊登1个月;赔偿经济损失4943000元及合理支出56000元。
新型案件审理难点多
近些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功能日益强大,围绕手机游戏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逐渐增多,案件标的和复杂程度日益增大。
这类诉讼中申请诉前禁令的情况多,传统手机游戏多为单机版,一次付费下载后可以一直使用,但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使得部分手机游戏分为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两种提供方式,权利人在寻求公证保全以及诉前禁令时,难以寻找到服务器端的地址和场所。这类案件的原告常常会申请诉前禁令,需要法官立即着手进行大量的勘验比对、谈话、作出裁定或相关处理等工作,如仅要求停止下载等侵权行为,有时并不足以阻止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
审理这类诉讼时难以认定平台商的责任。网络游戏的运营商一般将手机游戏的APP置于豌豆荚、91助手等多个平台上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而平台商与游戏运营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存在线上协议和线下协议、收费和免费、存储和链接等区别,平台商能否进入避风港与现在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技术方案等有关,对相关服务商在侵权中发挥的作用和责任应个案进行甄别。
在审理中,法院还难以认定游戏改编的程度。部分手机游戏改编自知名小说,而小说的作者已经将小说改编成游戏的权利授予他人,导致被授权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进而诉讼至法院。小说改编为游戏涉及历史人物的形象、人物姓名、小说道具、情节等问题,比对、勘验的工作量非常大。被控侵权的游戏的改编和使用方式有时处于模仿和抄袭的模糊边缘,有些内容超出著作权的范畴而进入形象权保护的领域,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适用法律、解决争议的难题。
一个完整的手机游戏作品不仅包括源代码,还包括配乐、图标及名称等。在涉及配乐的问题上,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及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主体可能作为权利人来主张相应权利,游戏开发商往往因获得错误的授权而被诉。此外还有使用他人的图片作品作为游戏的标志,或者将他人的商标作为游戏名称等,从而产生了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案件的标的大,法律问题的处理难度也大。
新类型诉讼应有新对策
北京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在审理了大量移动终端游戏软件纠纷后,针对此类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建议。首先,手机游戏的规范管理应完善。目前手机游戏APP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对于游戏的研发、上线、备案等管理责任不够清晰,应当加强协调,进行手机游戏备案,并建立信用档案,对于游戏软件开放商及平台商加强管理,避免游戏开放商逃避责任,重复侵权。
其次,法院应及时采取诉讼禁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权利人提出诉讼禁令的请求,结合网络游戏的特点,在保护游戏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审慎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对权属清晰、侵权行为确凿、情况紧急的采取诉讼禁令措施,裁定平台服务商及游戏运营商、开发商立即停止侵权,采取下架、关闭服务器等措施。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侵权行为造成更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应建立游戏开发前知识产权的过滤机制。网络手机游戏开放过程较长,投入成本较大,一旦认定侵权行为,将会给游戏开放商前期的投入带来巨大的损害,浪费了社会资源。对于局部侵权行为,应当将停止局部侵权和游戏的合法运营进行区分。
此外,还应正确适用避风港规则。手机游戏开放商通过网络平台向用户提供客户端下载服务,而游戏的服务器端也在提供服务,平台服务商在不同案件中起到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与游戏运营商合作的深度和方式也存在区别,应当结合平台服务商的具体情况,正确适用避风港原则,依法判定侵权责任。对于判赔数额,由于网络游戏运营商的侵权成本较低,而违法获利数额较高,尤其是部分游戏运营商通过游戏销售道具、点卡和积分,在判赔数额上,应当加大判赔力度,促进游戏市场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作者就职于北京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