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孝义市崇文派出所依托“案管室”提升办案质量

本报讯(记者张志强)  派出所民警带回“嫌疑人”后,由几名干警看守?办案人员衣着是否整齐、语言是否文明?办案流程是否规范?这些在山西省孝义市崇文派出所的案管室监控屏幕里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2013年山西省孝义市公安局实施案件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设立案件管理中心以来,有效控制了办案流程和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了整体办案质量。去年6月,该局崇文派出所借鉴这一措施,设立了独立的“案管室”,对办案区视频监控,监督办案全过程,极大地提升了办案质量。

崇文派出所所长赵亚宏表示,“案管室”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强内部监督,从案件受理的第一时间开始防范,整个办案区都在视频监控范围,不但监督办案流程,还要监督办案民警的言行举止、“嫌疑人”是否有脱管情况及饮食身体等个人状况。

该所副所长郭美圣被专门抽调负责“案管室”,目前该部门被称为所里的“纪检委”,主要功能体现在把好“四关”:办案流程、民警言行着装、嫌犯的生活权利、视频资料汇总等。

在崇文派出所2015123日的《办案区督察通报》中显示,一周内有4起办案不规范情况:11911时,审讯室内的办案人员单独询问;12112时,询问室的办案民警未穿警服;另外还有办案区晚上不关电脑、候问室一人看管等问题。所长赵亚宏称,这样的问题在以前是小问题,或者是不容易被发现的问题,现在有“案管室”视频监控,不规范现象基本上可以杜绝,办案质量提升很明显。像这样的督察通报,由以前的一周一次,改为现在的“日警示,周通报”。

“虽然对民警来说要求更高了,但也解决了好多问题。”民警宋亮平称,“以前经常因为嫌疑人随身携带物品问题发生纠纷,现在每个环节都有全程监督,无论是嫌疑人的私人物品还是涉案物品的移交都有了规范,对于办案民警来说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