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新疆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通讯员乔元)3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会议。2014年,全区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近43万件,调解成功率82.4%。除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矛盾纠纷外,全区土地征用、环境污染、房屋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均呈较大下降趋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0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0余万件,集中解决信访积案、非正常上访案件6500余件,中央和自治区交办案件办结率达100%。
熊选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着力加强源头预防工作,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社情、民情、舆情的收集掌握,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努力变被动调解为主动疏导,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确保对潜在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要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作为基本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要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健全完善“三大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调处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以法治引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熊选国要求,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倾听群众意见,一个一个地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前端治理与末端处理相结合,切实将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