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海英:关键要做到人民满意
“给我这个荣誉,并不代表我已经做到了,但这是我一生的追求”。在检察系统工作了35年、今年已经57岁的葛海英,曾获得过众多荣誉,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在葛海英看来,全国检察系统涉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控告申诉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是对自己本质工作的肯定,“关键要做到人民满意”。
但许多人不曾想到,现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的葛海英,第一次跟着师傅去提审,曾被嫌疑人吓唬得眼泪往下流、第一次站在公诉舞台上小腿发抖……
创作员变身批捕“快枪手”
1978年,“文革”期间曾一度被撤销的检察机关全面恢复工作。1979年12月,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文化馆“搞创作”的葛海英,因恢复重建的检察院亟须大量人才,被调往上海南市区(上海历史最悠久的城区,2000年撤销)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工作。
这一年,葛海英22岁,“还是娇气的上海乖囡囡”。
在帮师傅整理案件材料、学习一段时间后,师傅也试着让葛海英参与提审犯罪嫌疑人。
但第一次跟着师傅去提审时,“嫌疑人看我是头都不敢抬的黄毛丫头,气焰嚣张的不得了,质问我到底懂不懂法律。被她这样一吓,委屈得我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幸好有师傅在,及时镇住了嫌疑人。”
葛海英至今仍清晰记得当时的情形。而此次经历也让她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
此后,在办案过程中,葛海英不断摸索、总结,才有了后来的“三熟悉”工作法、“葛氏工作法”等。
“一般别人7天才能办好的案子,我只需要三四天便能处理好,还能保证公正准确,不留下任何瑕疵。”葛海英处理案件保质保量保速度,很快得到上海市检察院领导的赏识,称她为批捕“快枪手”。
幕后到台前
在审查批捕科,葛海英一干10年,打下了扎实的案件把握功底。1990年,因工作需要,葛海英被调到公诉科,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第一次站在法庭上,代表国家与嫌疑人唇枪舌剑,葛海英紧张得小腿发颤。“以前办案都是书面操作,现在面对法庭上的很多人,要考虑的问题很多。”
但“久经沙场”的葛海英很快找到了窍门。在公诉舞台上,她一方面更加注重审查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存有疑点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频繁跟庭、听庭,细心观察学习前辈、同事们的庭审经历,反复演练,博采众长。
很快,在公诉舞台上,葛海英拿到了“上海市十佳公诉人”奖牌。而这一华丽转身,葛海英仅用了3年。
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司法环境不断变化,上海检察系统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青少年进行维权帮教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于是,葛海英又走上未检科,并担任领导职务。面对心智还未成熟的未成年犯,她重新调整工作思路,将预防犯罪作为重点,先后创新成立了“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法律咨询窗口”,建立了“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等。
此后,葛海英又在办公室、技术科、控申科等不同科室、不同岗位工作。但不论在那里,她始终像一面旗,总能将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以服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在控申科,葛海英把真诚作为息诉工作的法宝:每当遇到动情处,她常常会流泪;每当遇到当事人气急败坏谩骂时,她常对其晓之以理;当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时,她会豪爽地拍拍当事人的肩膀,送上祝愿。
在控申科工作期间,葛海英不仅参与的涉检信访案件全部息诉罢访,而且成功实现涉检信访“零积案”。这一成绩,离不开葛海英积极创新的工作方法——在服务群众时做到“向前一步、多做一点、再争取一下”,坚持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结合起来,对信访各个环节设有法律援助,比如: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引入心理咨询进行矛盾调解、走访回访预约上门等一系列化解信访矛盾的方法。
该工作法被称为“葛氏工作法”。
此外,在具体工作中,葛海英要求她带领的团队坚持三个熟悉:熟悉案情和法律、熟悉当事人当前的生活状况、熟悉信访人目前的思想动态和最新诉求。“从这三方面熟悉案件深刻了解案件当事人的需求,才能真正将案件解决,给当事人满意的答复。”
不仅如此,为了“离当事人更近”,葛海英还专门进修了心理咨询课程,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她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合理引入心理咨询机制、回访约谈制度,巩固息诉成效。“我运用新视角看待案件,发现许多当事人一次次缠访、纠结,其实都是为了寻求关注和认同。”
2013年,葛海英不再担任控申科科长,在杨浦检察院成立了“葛海英工作室”,专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急群众之所急,为老百姓服务。如今,尽管快要退休了,但葛海英依然期待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承办人是压力,更是动力,是我们对老百姓应该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