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将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检察官初任晋升要公开向宪法宣誓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落实检察官初任和晋升等次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完善职业准入制度,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研究预备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院任职,上级院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中遴选。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检察队伍的通道。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推动完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意见》同时指出, 检察机关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实施。每年12月4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检察官初任和晋升等次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