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调解员的“小官”大爱
——访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水闸西路社区主任刘晶
在近15年的调解工作中,刘晶累计调解纠纷1009件,涉及当事人3605人,其中调解复杂纠纷135件。在刘晶的带领下,水闸西路社区曾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市、区、镇级先进单位。2012年,水闸西路社区调委会被北京市司法局评选为北京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刘晶本人多次被区、镇司法部门评为先进调解员。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是对我们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最直接的反映。替群众着想,为百姓办实事,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作为2014年北京市和谐之星、人民调解工作能手的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水闸西路社区主任刘晶,
用她自己的方式坚定不移地践行着群众路线政策。
用真心赢信任
2000年,30岁的刘晶开始担任门头沟区龙泉镇水闸西路社区主任,并主持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辖区内有一个居住在平房里的四口之家情况很特殊,母亲李娟(化名)年过六旬,是残疾人,依靠双拐勉强走路;两个儿子均系智力发育迟缓;女儿是残疾人,嫁到河北,不定期回家看望母亲。面对这个家庭,身为社区主任的刘晶总是格外关心。
2004年的一天,李娟老人拄着双拐在自家门前散步。路边停靠的一辆卡车正巧发动准备离开,因为大车的启动声音大,李娟被惊吓到,一时没站稳,摔倒在卡车旁。卡车车主主动报了警,并找到刘晶,寻求调解。“我不能听取车主的一面之辞,毕竟当事人会或多或少地隐瞒不利于自己的事实,调解员切忌偏听偏信。”刘晶随后去交通队了解情况,找到李娟和她的亲属一起商讨解决此事。
老人的小姑子认为老人一家生活十分不易,车主应该承担2万元赔偿金。车主听后坚决反对。“调解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必须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老人的亲属与车主产生了矛盾,刘晶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就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时,刘晶告诉老人的小姑子,“这件纠纷告到法院的话,当事人李娟和车主要出庭,我作为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也要出席,可是您作为老人的小姑子,并非老人的法定监护人,您要凭借何种身份为老人争取2万元的赔偿金呢?”老人的小姑子听后沉默了,车主也在一旁点了点头。刘晶遂征求老人的意见。李娟老人说:“主任,我都听你的,你说行就行,你说不行,就不行。”
最终,车主主动承担了老人检查和看病的费用。在从刘晶处了解到老人一家的基本情况后,备受感动,还主动提出为老人置办一套残疾人设备,包括轮椅、拐杖、专用座便器等,并追加2000元赔偿金。刘晶征求老人的意见,李娟老人说:“主任,您就费心帮着弄吧,我信你,但是咱也别太难为开车的了,都不容易。”
“老人家对我这么信任,当时心里感觉很温暖,同时感觉肩头的责任更加重大了。”刘晶说。车主坦言:“刘主任的调解工作做得好,我以后年年过节要来看老人。”
因信任筑忠诚
2006年底至2008年,李娟老人和两个儿子相继去世了。去世前老人将房本和家中的有效证件交给刘晶代管。水闸西路社区位于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的西南部,属于城乡结合部,农居混杂。相比于社区中很大比例的小产权房和宅基地,李娟老人的平房院是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大产权房屋。
几经波折,刘晶联系到李娟老人嫁到河北的女儿,将房本等老人嘱咐刘晶保管的证件,在镇司法所所长、公证人员、律师的见证下,顺利交到她的手中。
“不管什么样的人,你跟他交心,他也会跟你交心。这是一个特别漫长的过程。我们调解工作是肩挑两头,不涉及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正。与此同时,还要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做好前期调查、调研、走访的工作。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开展调解工作。见证一项项复杂纠纷的圆满解决,我的心里感觉很踏实。”刘晶说。
便民桥,百姓愿
刘晶作为门头沟区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水闸西路社区居民外出都要经过一条废旧铁路。这条铁路年久失修,十分狭窄,接连几年在此地发生各类重大交通事故,因为桥窄拥挤,还曾直接导致数人坠桥身亡。百姓对在此建立新桥梁的呼声很高。
刘晶随即提出为社区修桥的提案,得到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支持。2010年,辖区内修建了两座新桥,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为民办实事,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我特别有成就感。”刘晶笑着说。
在近15年的调解工作中,刘晶累计调解纠纷1009件,涉及当事人3605人,其中调解复杂纠纷135件。在刘晶的带领下,水闸西路社区曾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市、区、镇级先进单位。2012年,水闸西路社区调委会被北京市司法局评选为北京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刘晶本人多次被区、镇司法部门评为先进调解员。
“扎根基层,奋战在一线,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理想。我调解的多是些在人们看来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许多小矛盾的化解能够换来一方平安。”作为基层调解员的刘晶,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平调解处理,一碗水端平,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