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成立省级法学会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本报讯(记者 周頔) 根据中国法学会党组要求,中国法学会成立省级法学会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并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参加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主持会议。
张所菲简要介绍了省级法学会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以及中国法学会党组对省级法学会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年度考核是推动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省级法学会年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张鸣起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部室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会员部,张所菲任办公室主任。
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副处长李琛汇报了2014年度考核方案。2014年的年度考核仍然分为年度综合工作报告和量化考核两项。量化考核项目分为8大类56项,满分100分,根据对2013年年度考核的情况及省级法学会的意见建议以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意见、中国法学会机关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部分修改。
会议对2014年度考核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总体上给予肯定,对个别项目的分值及考核指标提出了修改建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张鸣起作总结讲话时强调指出:开展对省级法学会工作考核不是为了考核而考核,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省级法学会的工作。考核内容涉及法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学会党组要求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既能增强法学会考核的公信力,也有助于考核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并逐年完善。考核领导小组采取议事制度,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讨论议题,小组成员讨论后达成共识,形成结论性意见。对每次会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整理会议纪要,报学会党组,同时印发小组成员。此次会议讨论通过的考核办法汇总修改整理后,上报学会党组讨论,尽快下发省级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