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的“终与始”

死囚器官移植叫停 公民自愿捐献启程

 

 

 

    201511日,我国停止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此后,供体何来?公民自愿捐献将成为器官来源主渠道吗?抑或人工替代器官才是真正的出路?

 

    至今,高敏也没意识到,作为一个普通的志愿者,自己竟然能像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一样被国人记住。

    时光回溯至10年前。

    200592日,湖北省天门市一个刚满18周岁的小姑娘金省发生了交通事故,颅脑严重损伤,父母决定捐献其器官。金家父母电话联系了深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高敏:“我们有个念想,孩子的器官都是好的,希望我女儿的器官能够延续更多人的生命……”

    在此之前,除了为数不多的眼角膜捐献外,我国并没有人体器官捐献先例。全国范围内,仅有深圳市在2003822日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

    “虽然没有先例,但这是个好事情,我将努力帮您达成愿望。”高敏带着金省父母的“念想”,开始奔走,深圳市红十字会、专家团、医院……10天之后,器官成功捐献。最终,女孩的肝脏、肾脏、角膜等共5个器官,成功救治了6个人。

    彼时,虽然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尚未开始,却因为有了高敏的努力,中国诞生了第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而当时,我国虽然有了类似金省这样打算将来自愿捐献的公民,但“中国使用死囚器官”却广受外界批评,尽管此前卫生部官员均严词否认。转机出现在200611月,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表态:中国器官移植来源主要是死刑犯。

    至此,“公民自愿捐献”和“死囚器官”,以毫不遮掩的姿态跳入公众视野。

“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是对人的尊重”

    中国第一例死囚器官作为供体来源的实例,已无处可寻,但与此有关的法理溯源可以追溯至1984年。当年10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

    这一“暂行规定”强调,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经家属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此后30年,死刑罪犯器官被“合法”使用。但随之而来的道德伦理和法理问题也引发国内外讨论。

    “使用死囚器官,涉及法律程序公正性的问题,会引发人们的担忧。”114日,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主任医师郑宏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这很容易引起是‘先死刑再配对’还是‘先配对再死刑’的猜测。如果顺序倒了,甚至并非自愿,这都是司法的不公正。”

    “为什么世界上一直把死刑犯器官的来源作为攻击中国政府的一个软肋,因为死刑犯在囚禁的情况下,很难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说他是‘自愿捐献’,外界便会有一个疑问。”黄洁夫公开表示。

    1984年开始的“死囚器官”移植为人诟病,而公民器官自愿捐献制度也迟迟没有建立起来。仅有2007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甚至司法解释也少之又少。

    直到2010年,我国才在广东等地进行公民自愿器官捐献试点工作,3年后在全国推行。2012年,在国务院立法计划中,把“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等列入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内容。与此同时,中国人体捐献中心和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也相应建立。

    但是,在推行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过程中,死囚器官也一直在被使用。

    黄洁夫认为,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是对人的尊重。多年来,黄洁夫致力于取消“死囚器官”移植。终于,20151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从而宣布,我国“死囚器官时代”终结。

自愿捐献“接棒”器官移植

  2014109日,给黄欢做完第二次肺部移植手术之后,主刀医生陈静瑜直呼“真是福娃命大”。

  黄欢在第一次肺动脉高压双肺移植后出现慢性排斥反应,肺气道压力增大,术前憋气严重,一度不能自主呼吸。陈静瑜没想到第二次手术能进行得如此顺利。而黄欢所进行的两次移植手术,肺源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捐献。

  “如今,植入新肺功能良好。”陈静瑜对黄欢这位热心公益的病人投入更多关注。他了解到,黄欢用一己之力为全国病友义务咨询服务,并成立北京爱稀客肺动脉高压罕见病关爱中心。而且,在她的努力下,他克莫司和骁悉两类用于心脏、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最终在北京被纳入医保,从而能帮助到更多患者。

  不仅如此,20141220日,也就是进行第二次肺移植手术一个月后,陈静瑜还亲眼见证了尚在住院的黄欢从央视主持人欧阳夏丹的手中接过了“2014年度慈善人物”的奖杯。

  “目前,她已经出院,可以做一些简单的肢体运动。”112日,“爱稀客”另一位创始人李融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分享了黄欢术后的恢复情况。

  “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了。”李融为黄欢感到庆幸,也为等不到肺源的患者感到遗憾。她介绍,生活中,肺动脉高压病人,不能奔跑,不可跳跃,哪怕是爬楼梯这样简单到几岁孩子都能完成的动作,对患者来说都足以致命。他们甚至不能拥有一个简单的恋情,给恋人一个深吻永远是难以实现的奢望。

  “年近岁末,病房内几十个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适的肺源。”陈静瑜作为我国心肺移植专家,有着过人的医疗技术,很多病患都会慕名向他求助。但相对较少的肺源却制约其救治更多的病患。有很多病人会在等待器官供给的过程中死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不停地在自己眼前上演”,其中有很多患者是儿童……这位医者呼吁:“为了不使悲剧发生,有合适的儿童器官捐献肺源请联系我!”

  在悲观面前保持乐观,在绝望之中不放弃希望,这永远是医生的信条,尽管中国的器官供需缺口很大,但是陈静瑜依然持有信心。他在杭州参加2014中国器官移植大会时,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随着我国公民心脑死亡器官捐献开展迅速,全国每个月都有120个患者捐献。

  在中国人体捐献管理中心的网站上也显示:截至2015118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4239人,见证成功捐献2996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8326人。

  陈静瑜相信,“我国器官移植的春天逐渐到来,我国心、肺移植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这份信心不仅来自以陈静瑜为代表的中国医生,加拿大肺移植专家Shaf教授也对中国器官移植观念的转变表示“非常惊讶”。陈静瑜介绍,2005Shaf曾来华参加会议,当时肺移植都是高龄老人居多。而10年之后,接受移植的病人多了年轻人的身影。陈静瑜告诉Shaf,随着肺移植技术的成熟,国内外年轻人的理念相似,年轻人更容易接受肺移植渴望享受精彩人生,而不是许多老人“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想法。

“人工替代品

才是真正出路”

  不管年轻还是年老,每一个人都拥有健康生活的权利。人的一生中,可以接受几次器官移植手术呢?

  “从理论上来讲,只要是身体条件允许,一生中可以进行多次移植手术。”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主任医师郑宏认为,我国器官捐献者与接受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捐献者主要视其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接受者则需评判其是否具有适应症。

  郑宏指出,心脏移植是针对各种终末期心脏病患者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时才展开的一种治疗。而医生在为患者做器官移植之前,会作相应的评估,如果病人其他脏器(肝、肾、肺等)存在不可逆性损伤或已经衰竭,以及近期患有心脏外恶性肿瘤或严重的全身性疾患,造成生存时间有限的患者,则没有做这项手术的必要。如果病人除心脏之外的其他器官功能都很好,移植的价值就非常大。

  目前术后1年的存活率可达90%5年存活率达80%左右,10年存活率约为70-75%。我国每年心脏移植的数量现已突破200余例,有资质的中心46个。心脏移植在北京阜外医院已成为一种常规手术,年手术量和生存率业已达到国际水平。

  1992年,哈医大二院的医生曾经做过一例心脏移植手术,存活达18年之久,是中国乃至亚洲心脏移植后存活时间最长纪录。目前,国外也有心脏移植病人存活30多年的报道。

  郑宏表示,201511日开始,我国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将成为器官的主要来源。但是一定不能矫枉过正。这不意味着死囚便丧失了普通公民捐献器官的权利,死囚如果自愿捐献器官,有关单位完全可以提供服务。法律不能剥夺死囚献爱心的权利。

  郑宏的这一观点与黄洁夫不谋而合。在某个公开会议上,黄洁夫曾表示,如果死囚自愿捐献,便会归于公民自愿捐献序列。这和之前“使用死囚器官”的概念有着本质区别。

  作为曾经留学法国的心血管病专家,郑宏认为,公民自愿捐献是继“死囚器官”之后,解决我国器官供需缺口重要的一个方面,但人工替代品才是真正的出路。

  “人工心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血泵,代替心脏泵血功能,已经成功应用于现代医学。”郑宏十分看好人工器官,他介绍,人工肾脏,从1943年开始应用于临床,目前已经救治了很多人的生命。他认为随着科技不断的创新发展,人工替代品将会越来越人性化、智能化及国产化,并能走入寻常百姓家,会成为解决供需矛盾的最好方法。

  与郑宏一样,高敏也对中国器官移植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她也说不清楚什么是人工替代品,但希望能“认真做好每一例捐献服务工作”。

  119日,晚上10点钟,高敏刚结束了一例器官自愿捐献协调工作,在公交车上接受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采访,回到家时,已经11点多了。“人的生命在离去的时候,是不会选择时间的。”高敏作为器官捐献协调员要24小时待命。

  你成功协调了多少例器官捐献?记者问她。

  “从20129月起,遗体捐献有170多例,从20139月,眼角膜捐献500多例,器官捐献100多例……”高敏表示有点数不过来了,但却能准确地说出每一个捐献者的名字。

18岁女孩金省救助了6名患者,两个孩子的妈妈欧金荣捐了肾脏、肝脏和小肠……”沙哑的声音从电话听筒里传来,竟带着安抚人心的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