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
陈冀平景汉朝陈连福赵大程王利明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钟安安) 2014年12月21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等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幕式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主持。12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陈冀平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对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陈冀平指出,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部、律师协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公检法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决定》中提出的190多项改革举措,需要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在这种大背景和新形势下,中国法学会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可谓恰逢其时。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律师队伍的建设,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律师制度的研究。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可以将方方面面的专家学者汇集起来,加强交流,凝聚共识,为推动研究和交流提供平台。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之后,将与全国律师协会一起,成为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双轮,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重要作用。
陈冀平还对律师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强调,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离不开正确的理论指引和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律师法学研究会在未来的工作中,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要大胆创新,建设律师法学研究的重镇;三要加强自我管理,努力成为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新标杆。陈冀平表示,希望此次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能够按照研究会的章程,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形成团结互助和谐的会风,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实事求是的作风。真正把研究会办成凝聚全国律师法学研究力量的重要平台,促进我国律师制度发展的专业智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指出,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不仅对繁荣律师制度的学术研究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也将对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指出,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研究律师制度的学术团体,它的成立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重要措施。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指出,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为律师界与学术界、实务界的相互交流搭建了平台,有利于促进律师法学重大课题的研究。
开幕式后,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同志的主持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研究会负责人,并聘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周院生、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为研究会顾问。新当选会长、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发表了就职讲话。
成立大会之后,律师法学研究会举行了首届“法治国家和律师”研讨会。研究会顾问、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刘桂明作了主旨演讲。研讨会由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顺安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