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国家安全法是时代之需

  □本报评论员

  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每一个主权国家无不以此为重任。在维护国家安全战略上,一部能够体现国家与人民意志的国家安全法是基本保障。正因如此,12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消息甫出,即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家安全立法处于“缺位”状态。虽然早在19932月,我国便已制定通过了《国家安全法》,但受时代所限,该法实质上是一部规范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性法律,名不副实。而关于反间谍工作,今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予以专门规定。国家安全立法“缺位”导致相关工作难以有法可依,更难以与国际接轨,使得在一些问题处理上处于被动局面。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行,国家安全观念也随之更新。2013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今年4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反映了国家安全在观念层面的革新。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它涵盖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等至少11个领域。

  此次国家安全法修订更名,就是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而进行的顶层设计。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的进行,国家实力与国际地位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中国已处于世界舞台中央。与此同时,以军事为核心的旨在保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传统国家安全之外,政治、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而生态安全则是近年来才受到关注,网络安全更是任务艰巨。

  修订国家安全法也是规范与加强反间谍工作的形势所需。一方面,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军事实力有了长效发展,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于是,一些国家企图对我国进行牵制。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增强,中外各领域交流日益频繁。这给间谍活动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在此背景下,以各种目的出现的间谍活动也在不断增加,且花样翻新。修订国家安全法,可以使得今后反间谍工作更有针对性。

   修订国家安全法也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过去,国家安全机关在执行强制措施时,依据的是一些行政法规。这样做虽也是依法行政,却也反映有的国家安全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要真正让国家安全工作得以良性有效可持续开展,就需要一部真正适应时代需要的国家安全法。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家安全法草案,明确界定了“国家安全”的概念,突出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立法宗旨,并提出了法律、财政、物资、科技、人才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与义务。这正是时代之需,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历史必然,是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战略方面的历史性跨越,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