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硕:浇筑希望之花的爱心法官
2013年,因为承办轰动一时的“李某某案”,北京市海淀法院未审庭副庭长秦硕一下子成了“名人”。由于该案涉及“富二代”“军二代”犯罪,自案发后即被媒体披露,并在审理期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压力,成为那段时期秦硕最大的感受。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每一个步骤都得小心谨慎,对每一个证据的把握都必须非常精准,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审理这个案子所耗费的精力要比其他案子大很多,但是结果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也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满意。我能做到的就是保证案件一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程序必须合法、完整,要让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要让证据说话。当事人心里的不满情绪和对法律上某些认知的偏差,法官有责任帮助他化解。”秦硕说。
自工作之初,秦硕就在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平、公正、中立、平等”的法官执业准则,不仅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也真正做到了从当事人的立场出发,换位思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从刑庭到未审庭:
内心的责任更重了
2001年7月,秦硕进入海淀法院刑一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主要办理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人身权利及职务犯罪等类型的刑事案件。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秦硕审理刑事案件700余件,个人年均结案率均在95%以上。其中,2012年审理的被告人商亚军侵犯著作权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为2012-201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及刑事司法衔接典型案例。
“这个案件当时所涉及的假冒注册商标数量特别大,依法宣判后,微软对于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给了很好的评价。其实,我们的法律环境真的是越来越好了。”秦硕告诉记者,办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案子,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计算、分析、梳理证据,尽管很繁琐,但她依然会认真对待每一件案子,希望能够做到最好。
在秦硕审理的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0%以上,且已调解结案的刑事案件一律做到无反悔、无上诉、无闹访。2010年,她审理的中科院某研究所高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一案被作为当年保密教育典型案例在国家博物馆展示。
2012年6月,秦硕调入未审庭,开始办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在她看来,如果只是针对刑事案件的话,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侧重点完全不一样。“以前办刑事案件只需要看事实是什么,有什么情节,依法该判多久,判了就完了。未成年人的案子更侧重于为什么会犯罪,犯罪成因是什么,怎么能帮助他、挽救他,侧重点在这里。”
在秦硕看来,单就案件事实来讲,未成年人的案子其实相对简单,因为他们的思想还不成熟,一般都是偶发性的冲动犯罪或是一些侵财类的案件,很少有预谋性的犯罪和高科技犯罪,但是花在案前和案后的时间要比审理过程耗时、耗力的多,这才是少年法官真正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地方,也是与普通刑事案件最大的区别。
“原来在刑庭的时候,每当写出一篇好的判决书,我就特别有成就感,特别开心。来了未审庭以后,有了另外一种成就感,就是看着我的小被告人真心悔过了,帮助他回归社会后,能上学,能有一技之长,表现特别好、有他的理想和志气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有成就感,这是完全不一样的另一种感觉。”秦硕说。
她说,在来到未审庭之前,尽管十几年时间都和少年法庭在同一楼层办公,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关注过未审庭的工作。“当自己真正开始办理未成年人的案子时,才真切地认识到,未成年人的案子不仅仅为了惩治犯罪,更多的是在创造希望,它所带来的成就感,是来自于这份责任,而不是这个职业。”
从审判到帮教:
孩子需要更多的爱
到未审庭后办理的第一个案件,秦硕至今印象深刻。那是个高三的学生,在备战高考的时候,离家出走实施抢劫。
“他的家境很好,学习很好,上的是非常好的高中,什么都不缺。当我第一次看见他时,我在想这么文文静静的一个孩子得有多大的勇气去抢劫啊!”提到案情,秦硕唏嘘不已,“他抢劫的初衷竟然只是因为有一天他在看电视,而妈妈不让他看,说了‘考不上大学就养不起自己’之类的话。他为了证明自己离开家长也能生存,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秦硕告诉记者,抢劫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起刑就是三年,但是面对这个马上就要高考的孩子,如果这么判,孩子的未来就彻底毁了。“在以前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办过不少抢劫案,一般不会太在意被告人的身份,成年人有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犯罪了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当然更不会去关心他的家庭。但当时看到这个案子,‘高三学生’比‘抢劫’更引起我的关注,我更关心他为什么做,而不是做了什么。那个案子让我意识到办少年的案子,要改变惯常的办案思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决定当事人的命运,要么毁在我手里,要么在我手里重生。”
最终,秦硕给这个孩子判了缓刑,并要求他定期汇报自己的情况。成绩依然优秀。更重要的是,性格有了明显的变化,开朗、健谈,阳光了许多。这让她非常欣慰。
秦硕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非常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后帮教,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严格依照“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帮助其尽早回归社会,现已审结的在校生犯罪的被告人均已重返校园,开始了新生活。目前,她还在探索通过电话回访、专家咨询、网络互动、家庭会议、定期回访等多种方式,在宣判后以弥合亲情关系为重点,跟踪帮教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后改造。
“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案子虽然过去了,但是当事人的人生仍在继续,通过后期的跟踪和帮教,帮助他和家庭正视过往,正常面对人生,你会看到你挽救的真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孩子,他们可以健康地长大,特别让人欣慰,特别有意义。”秦硕说,她也没想过这种跟踪帮教会跟到什么时候,也许一辈子都会和他们有联系。但是这样能够把孩子们从破碎的边缘拉回来,并帮助他们逐步走入正常的生活,不仅是对孩子本身,对他的家庭,甚至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
秦硕说,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希望一个未成年的当事人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但是却走了另外一条道路,眼看着他堕落却无能为力。因此,现在只要有时间,她都会多跟当事人沟通,并找学校、家长了解状况,避免孩子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从专业到职业:
我想做个好法官
当年上大学的时候,原本喜欢画画的秦硕阴差阳错地学了法律专业,在她看来,既然读了法律专业,就要以专业为职业。做了法官后,她发现这份职业不仅仅需要专业。她认为,好法官不仅需要专业精湛,还必须有法官的信仰,有善良的人格,有追求正义的执著。法官可以只是份工作,也可以是不断追求完美的理想。
“我觉得自己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秦硕如此评价自己,“我也没想过一定要做出什么成果,只是希望能够尽最大可能做到问心无愧,并全力以赴,这也是我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对于案子,她认为,该抓的人必须抓,该放的人也一定要放,法与情的关系在每个案子中都有不同的体现。她说,很多人会拿别人的案子与自己的做比较。但是她觉得,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是独一无二的,法官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人情味儿地判决。
关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她告诉记者,现代社会里,年轻的父母越来越多,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后为了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争夺常常打得不可开交,而法官办理这种案子压力非常大。“经常接触这些社会的阴暗面,对于法官,尤其是年轻的法官来讲,其实也是一种伤害。负面情绪多了以后,有些年轻的法官就不太愿意找对象,不愿意结婚。但是,我很多次听来开庭的律师说,少年庭的法官和其他庭的法官不一样,更平和。”这就是少年庭的法官,“奉献爱”是未审庭的法官们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他们会尽最大可能为孩子和家庭传递正能量,来化解负面情绪。
“投入的感情多,收获的感情也就多。当看到孩子变好了,并且特别信任我,这种感觉真的比写了一篇很好的判决书更让人喜悦。我喜欢法官这份工作,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好法官,到目前为止,我也正这么做。”秦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