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班律师制度的罗田样本
湖北罗田县位于大别山南麓,丘壑纵横,经济发展落后,属国家三级贫困县。在这样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城里,却孕育出侦查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创新的成果——值班律师办公室。
一张登记表的突破
6月18日,关在湖北省罗田县看守所里的严豪被管教民警雷伯平从监室里提出,带入会见室。
严豪今年16岁,因为和一个不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而被抓进来。从被关进看守所的那天起,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面临怎样的处境。
隔着一层铁网,严豪见到了正在看守所值班的律师刘海炎。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他向刘海炎咨询了好几个问题,其中奸淫幼女量刑规定、自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这3个与他的案情直接相关。刘海炎把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告诉了他,比如,奸淫幼女适用《刑法》第236条第二款规定,有自首情节和未成年人犯罪都属于法定从轻情节等。
咨询过后,刘海炎得知他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建议他申请法律援助,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律师或由法定代理人委托辩护律师。
这些内容都由刘海炎记录在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接待咨询来访人员登记表》中,严豪了解了自己目前的处境,在登记表上签字
“满意”并按了手印,随后被管教民警带回监视,等待刘海炎帮他转介法律援助。
这份登记表放在值班律师办公室桌子上,还没来得及带走,发现登记表的丁鹏兴奋不已。他是武汉大学公益法律研究中心的项目主管,这份仅有100多字的书面记录在他看来,意义重大,“你看值班律师的咨询意见,这说明在转介法律援助之前,值班律师就为被羁押人提供法律服务。”他手指着表格上咨询意见一栏让记者看。
这座位于大别山南麓的县城,以“蚕吐丝、蜂酿蜜、树结油、山产栗”闻名。从武汉出发向东北沿高速路行驶约145公里,罗田县位于鄂东山区,丘壑纵横,经济发展落后,去年财政收入4.48亿元,属国家三级贫困县。人们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城里,却孕育出侦查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创新的成果——值班律师办公室。
名称的改变
在罗田县义水河南岸的主干道,从一个不起眼的窄门口沿着45度角的斜度进去,是罗田县司法局,也是公职律所巴源律师事务所所在地。
罗田县以公职律师为主,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据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金钊介绍,当地共有38名注册律师,其中只有1名注册的是法律援助律师。这些律师除了要办理自己手上的案件,还要轮流被指派到看守所值班,并且与一线城市的值班律师相比,他们没有任何补贴。
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室位于司法局一楼,正对大门口。放眼看去,一道很深的裂缝在外墙门窗之间蔓延开来——硬件条件简陋是县级单位的财政现状。
当地的法律援助经费来自三部分:省里的拨款、县级财政以及国家的公益福利彩票。王金钊说:“今年整个司法局的财政预算才20多万元,但是我们属于三级贫困县,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其实特别多。”
曾经,值班律师办公室是罗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创新工作模式,在湖北省乃至全国都是属于领先。2012年年底,罗田县司法局还荣获由国家司法部授予的“全国集体一等功”。
早在2010年,武汉大学公益法律研究中心召开法律援助方面的研讨会,邀请了罗田县司法局的负责人参加,介绍了国内外的刑事法律援助的相关情况,当时司法局的局长就把一些新的观念带回了罗田。
据罗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灿介绍,2011年罗田县看守所建立起值班律师办公室,并在大院门口挂有“值班律师办公室”的标牌。
“那时我们不叫工作站,我们叫值班室。”刘灿说,当时,根据罗田县公安局和检察院联合下发的文件,在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旁边设立了一间办公室,每周三派两个律师值班,为看守所里的被羁押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开展法制宣传,履行告知义务以及转交辩护通知。
如今去看守所走访,门口的标牌已经更换成“湖北省罗田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
刘灿解释说,这是根据2014年8月份公、检、法、司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做出的调整。
该通知要求湖北省各地看守所统一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由公安机关负责在看守所办公区调整出专用办公用房,并配备桌椅、电脑等必要办公设施,按照《看守所称谓及标牌标志式样》要求,制作并悬挂标志牌。
如今,在全国各地纷纷按照公安部的文件在各自地区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后,罗田县就显得落后了。
“我们的硬件设备达不到。”看守所管教民警王笑天说,“办公室里的设备,还有外网的联网我们都没有给他们配齐,按规定是要给他们配齐的。”
本来是罗田县的创举,公安部下文以后很快被其他地区赶超,“他们的资金在那啊,人员啊、设备什么都有,一下子就超过我们了。”说这话时王笑天有些无奈。
看守所里的突破
罗田境内多山,丘陵广布,罗田县看守所就位于一座海拔200米以下的浑圆浅丘上。
看守所外院窄小,汽车很难驶入。走进看守所,律师值班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二楼靠近楼梯的第一间屋子,紧挨着驻所检察官办公室。
推开红色的木门进去,桌子上厚厚的一本《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映入记者眼帘,旁边摆放着刘海炎律师的桌牌以及两叠《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接待咨询来访人员登记表》《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权利告知书》。平日里罗田县看守所的值班律师就在这里办公,有被羁押人需要咨询的时候就下一层楼梯,到一楼的会见室会见。
目前办公室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5名律师和1名主任组成,最开始值班律师每周三在看守所上班,现在频次已经增加,时间上也很灵活。
据刘灿介绍,律师值班办公室搬进看守所后,他们给律师们做了公示牌,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会受到在押人员和群众的监督。
“罗田县的刑事案件类型主要是滋事、盗窃和故意伤害。大案很少。”王管教说,看守所目前有14个监室,每个监室最多能关押7人,也就是说按照规定看守所最多允许关押98人,但是今年案件量大,超过98人的情况有几十天。
“罗田县贫困人口很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也很多,因为他们没钱。所以虽然罗田的案件不多,但是相对的法律援助却很多。”刘灿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去年罗田县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包括公安、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今年截至11月,案件已达到178件。
王管教很支持值班律师制度,他说:“有时候我们说教,被羁押人员不听,他们认为我们是跟他们对立的。但是值班律师作为第三方,他们说的话,被羁押人就会听进去。”目前,罗田县看守所的民警中有6个考取了二级心理咨询师,对被羁押人进行心理沟通,有时候值班律师在会见被羁押人的时候也会起到心理疏导的作用,“这对我们的管理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我们带他们会见律师,他们以后就会听我们的管教。”
与社会律师会见不同的是,值班律师会见被羁押人的时候,看守所管教可以出现在旁边。王管教说:“值班律师会见被羁押人的时候,我如果没什么事儿就在旁边听听,这是允许的。但是辩护律师会见的时候我是不可以在场的。”
现在,罗田县看守所的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已经不能满足需求,监室不够用,外网连不上等等,但这些客观因素都可以改变。王管教说,罗田县公安局在凤山镇正在筹备建立新的看守所,预计建筑面积10378.7平方米。“明年应该就可以搬过去了,到时候可以关押200人,这对于一个只有62万人口的县城已经足够。”
实践中,被追诉人的命运大多在审前阶段甚至侦查讯问完成时就已经确定,刑讯逼供等侵犯被羁押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也主要发生在侦查阶段。被羁押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在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之前,他们就只是被卷入刑事司法的普通人。他们享有和其他人同等的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并由于羁押而蒙受不利处境,更需要律师的帮助。
现在,驻所检察官可以进到监狱里面到处走动,监督民警的一举一动。王管教说,未来他们打算让值班律师像驻所检察官一样,进到“墙”里面去,让被羁押人员看到,“这样被羁押人员谁如果有需要就可以向管教民警申请,批准后直接向律师咨询,并且对我们管教民警的监督也加强了。”
王管教双手插在裤兜里,低头笑呵呵地说:“等到新所建成了,我们有这个想法,会跟上级部门进一步沟通,把这个事情做好。这个在全国应该是还没有先例。”
罗田县看守所里的管教民警正在给记者看被羁押人权利告知书和值班律师咨询登记表。 本社记者 刁凡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