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老霍”的为民情怀
1995年,霍玉山考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现任该院马岭岗法庭副庭长。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彰显了一名基层法官公心持正、忠诚为民的司法情怀。他曾荣获省、市优秀法官,市级劳动模范等诸多荣誉称号;今年2月和3月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基层法庭工作先进个人。11月14日,本社记者走进马岭岗法庭采访霍玉山的优秀事迹。
带着“爱心”的土地租赁协议
汲某是马岭岗法庭辖区内大黄集镇某村村民。同村村民王某栽种的树木紧挨着汲某的责任田,汲某几次告知王某把离他家责任田最近的树木刨掉未果。2011年6月,两家为此事又发生争执,汲某把王某告上法庭。
霍玉山接到此案,通过察看,了解到王某栽种的树木已有碗口粗,不仅影响了汲某的庄稼采光,而且树根也开始扎到汲某的地里,无疑会造成汲某责任田的庄稼减产。霍玉山考虑到王某的树木已不宜挪栽,如果简单判决结案,将给王某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于是他找汲某谈心,做思想工作,让王某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待树木成材后,再刨掉。没想到汲某一口回绝,坚决要求王某把树木刨掉。
但是霍玉山并未灰心,而是多次到原被告家进行调查,了解到原告汲某的父母年高体弱,而且他们夫妻二人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责任田基本无人照管。被告王某已种植树木多年,收获颇丰,正急于扩大种植规模。根据这种情况,霍玉山和合议庭成员共同商量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就是把原告汲某的责任田按照市场上的价格租赁给王某,并由王某给付汲某责任田地面上的青苗款。经过多次协商与沟通,按照这个方案,最后双方达成了土地租赁协议。
至此,这起争执多年的纠纷,终于以原告撤诉结案,双方握手言和。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当笔者采访原被告时,他们还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这份土地租赁协议来之不易,字字句句都包含着法官老霍的爱心啊!”
对当事人比亲人还要亲
“一名法官,在办案中只要用真心对待当事人,只要用真情感动当事人,就会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这是霍玉山扎根基层19年,感受最深,也是做得最好的。
2013年6月,霍玉山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姓赵(女),被告姓李(男),都是马岭岗人。当霍玉山把有关诉讼材料送到李某家里时,感到有些寒心,只见整个屋里冷冷清清,李某躺在一张破旧的床上,一只暖水瓶放在一张旧桌子上……
通过交谈,得知原被告是在外地打工时相识,并组成了家庭。两年前李某患了尿毒症,从此失去了经济来源,加之长年透析治疗,已是家徒四壁。原告赵某长期在外打工不回,致使两人感情越来越疏远,已到了离婚的地步。被告李某上有近70岁的父母,下有9岁的女儿,家里的生活和治病费用全靠父母打零工挣钱来维持,钱不够用就求助亲友。听到这些,从农村走出来的霍玉山感到很难受,动了恻隐之心。
他当场拿出2000元钱给李某治病,并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为李某的父母申请了1万元救助金,并向乡镇有关部门反映,为李某的父母办理了低保,还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捐助。他的爱心深深打动了原被告。原告赵某泪流满面,向霍玉山表示:“这个婚,我不离了,带领家庭好好过日子,渡过难关!”被告李某感动得热泪盈眶,抓住霍玉山的手哽咽着说:“霍法官,你对我比亲人还亲,等我的病好了,第一时间来看你。”
一封来自高校的信
“霍叔叔,您好,您寄给我的400元钱收到了,请勿念。是您的无私援助,让我从高一读到今天的大三,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回报您。”这是今年10月5日,来自某高校大三学生徐某某写给霍玉山的信。原来徐某某家在农村,生活非常困难,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霍玉山对他们每人每月资助学费100元,现在两个姐姐都大学毕业了,今年弟弟又考上了内蒙古大学。19年来,霍玉山共资助20名贫困学生读书,累计捐助学费达8万多元,他还为13名特困当事人申请政府救济5万多元。
马岭岗法庭庭长丛培臣向记者介绍说:“老霍这个人总是默默进行爱心奉献,从不张扬,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都说,‘我做事,不图回报、不图名利,只愿能给社会多添些温暖就行了’。”牡丹区法院院长孔令建这样评价霍玉山:“他一向不善言谈,低调做人,总是默默地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传递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