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让失信人无处可躲

1127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成功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信息,执行了一笔外地银行款项的司法扣划。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利用此系统成功采取的异地银行扣划强制措施。法官刘金玲对本社记者说:“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案子只用了几个小时就完成了。”

1125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试运行。27日,朝阳法院执行一庭法官通过系统要求查询被执行人周海波的外地银行账户信息。几个小时后,工商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其河北省秦皇岛市西岭支行及黄河支行有开户。

得知该结果后,朝阳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立即通过微信,将银行反馈结果以图片的形式发给正在秦皇岛出差的该案执行法官刘金玲。刘金玲立即赶赴两个银行,对账户进行扣划。

从知晓银行回馈信息到异地扣划两银行账户存款成功,共用时3小时25分。刘金玲对记者说:“以往执行的时候,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开始,到银行反馈的信息,经常需要两个月左右,而且还不是实时的信息,以现在金融交易工具的发达程度,等到法官去相应的银行执行的时候,很可能被执行的账户里钱款已经减少或转移。”

这次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法官相配合,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节俭高效、准确可靠!”刘金玲对此形容。

刘金玲对记者说:“现在这套系统查询的是被申请人的实时资金情况,而且查询的卡号,其具体的开设银行、具体数额都是实时的。查询中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这在以前是达不到的。”据了解,通过该系统,最快仅用半个小时就能得到反馈信息。

执行法官之间运用微信等移动客户端即时交换信息,也显示了执行法官顺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高素质和引领执行工作的较高能力。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讲,他们的利益更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申请执行人张瑾(化名)高兴地对刘金玲说:“老赖终于赖不掉了!”

这套系统大大缩短了申请人的等待时间,也使司法执行更加阳光,更能体现司法公开。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网络执行系统只能实时反馈,但不久的将来会逐步实现“实时查询实时冻结”的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认为,朝阳法院的成功实践,说明全国法院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查控被执行人异地财产成效初显,前景光明。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全力推进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目前已与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和20家全国性银行实现了专线连接,并与20家银行中的5家实现了网络查控,其他15家也基本完成了软件开发,将于今年12月中旬全部上线。全国其他3000多家银行,将通过中国银监会金融专网实现网络连接。

据了解,不久的将来,全国各级法院都可以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的存款以及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