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动态

中南六省(区)

2014律师论坛在长沙举行

本报讯(记者 李晓磊) 1121日,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中南六省(区)2014律师论坛”在长沙隆重举行,来自中南六省(区)的230余名律师参加论坛。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在开幕式上致辞。

记者了解到,本届论坛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法治精神,以“改革、创新、发展”为主题,重点围绕律师与法治中国建设、自媒体时代行业的自律与秩序、金融证券创新与法律服务,以及房地产困境中的律师业务创新等4个议题进行研讨。

  据悉,本届论坛还组织开展了征文活动,六省(区)律师共提交论文300多篇,组委会从中选取了131篇编入论文集。

辽宁省法学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

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开班

□本社记者 肖丽龙 □席 鸽

1114日,辽宁省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培训班开班。

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韩德洋出席并作培训动员讲话。辽宁省委讲师团团长李满春担任主讲人,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重大举措以及亮点工作作了深入解读。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作了题为《培育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辅导报告。培训班由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主持。

福建省宁德市法学会

全面推进“法律诊所”建设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下发《关于在社区()设立“法律诊所”的通知》,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社区()“法律诊所”,要求各县(市、区)政法委、法学会要把设立“法律诊所”作为法学会发挥资源优势、服务基层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列入工作计划,并于20151月底前,完成设立23个“法律诊所”。

江苏省淮安市法学会

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

1111日,江苏省淮安市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这是淮安市成立的首家专业研究会。

淮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张亚青指出,审判理论研究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搞好这项研究,对于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公正司法的各项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能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包头市委组织举行

“双百”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1118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委组织举行“双百”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冯玉军教授向参加学习会的人员作了题为《迎接法治新时代——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专题讲座。

冯玉军教授分别从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西法律文化与法治模式比较;法治中国的模式性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与措施等4个方面,阐述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必要性、必然性、总目标、基本特征和重大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            

2014年广东、湖北

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召开

□本社记者 李锐忠 □郑佳娜

1025日,“2014年广东省、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年会暨换届会议”在湖北赤壁举行。此次年会的主题为“行政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他指出,行政法能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规范、控制、推动和保障等作用,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一道,共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权,并推进法治改善和优化治理环境。他希望广东、湖北两地行政法学研究会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各方面合作,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巩固合作成果。会上,专家学者围绕“行政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主题演讲,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场面热烈。

会议选举产生了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中山大学刘恒教授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