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探“自治”

    新一轮村民自治换届选举正在举行,选民对此有何态度?宗族和自治有什么关系?贿选还会出现吗?换届引发的上访能否减少?

 

    1116日,选举刚一结束,烧壶水的工夫,山东鲁南一村民姜伟便收到了院墙外扔进来的“另一只皮鞋”。

    拎着鞋,姜伟从自家院子里的石磨墩子中,掏出了早在25天前就已经收到的一只皮鞋,将两只平放在一起,眯着眼睛瞧了瞧,说:“一双,41号,一点不差。”

    这双分两次送来的皮鞋,是当地人熟知的“金猴”品牌,它有个听起来很吉利的广告语——“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

    村委会换届结果一公布,姜伟心里就已经清楚,送鞋给自己的那位爷们儿已经走上了“金光大道”。

“莫谈贿选,只算人情”

    今年换届,姜伟得到的“人情”,并不只是一双皮鞋。他还曾收到另一个候选人从墙外扔到院子里的两条烟。

    201410月到2015年春节前,山东鲁南地区将进行农村“两委”换届。“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换届完成后,便是“村民委员会”换届。按照上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文件要求,姜伟所在县城的全部村庄,赶在11月中旬,第一批完成了“两委”选举换届工作。

    “一到换届,有想法的人就活动起来了。”一说完,姜伟冲巷子口努了努嘴,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示意,“村里人脚上穿的皮鞋,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这算不算贿选?”记者问。

    “莫谈贿选!”姜伟快速挥了挥手。

    他从电视上了解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明文规定,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不得”推选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并且也“不宜”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一个“不得”和“不宜”,措辞不同,值得人玩味,其中的否定意味,姜伟倒听了个明白。“看来贿选是要被打击的!”

    他对记者说,往常选举,请客吃饭、送钱的大有人在。没想到被他人用手机拍下来当成证据,“当官的”就被告下来了,今年选举“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贿选了”。

    “那你的皮鞋是怎么回事?”记者问。

    “只算是人情吧。”姜伟想了想说道。

    今年换届,姜伟得到的“人情”,并不只是一双皮鞋。他还曾收到另一个候选人从墙外扔到院子里的两条烟。

    瞅一眼烟盒上贴着的人名,姜伟就知道是谁的“人情”。这两条烟名叫“将军”,同样是当地广受推崇的品牌。手中一张票,引来两方抢夺,他到底把票投给了哪一方,记者并未问出结果,只知道选举结果是,“金光大道”打败了“常胜将军”。

    匿名投票好处多,年过五旬的姜伟,这位需要被拉拢的中间派,心安理得地享用着胜利者和失败方的“人情”,而不会告诉任何人他选了谁。

    乡镇负责选举的干部李炜,同样也不关注某个具体的选民到底支持哪位候选人,但并不代表他不清楚其中的“猫腻”。

    “严厉打击,但还是有。”李炜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如今的农村基层贿选不出现在明面上,都在悄悄进行。”

    公然大吃大喝、当着摄像头就敢送大米的人少了,候选人往往自己不出面,暗地里派发些肉票和购物卡。竞选成功后,这部分肉票和购物卡,选民可以随便消费。如果竞选不成功,则需要发卡人签字才能生效。但享受人情的姜伟,并不知道自己的“金猴”,也曾有因竞选结果的不同而面临“一只”和“一双”的命运。

    笑话似的贿选事件,催发了李炜的疑问。但换届选举中的信访故事,却很让人头疼。

    山东鲁南在一县级任职7年的前信访局局长李华明,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两委”换届是信访高发期,从换届前半年,到换届完成后半年,信访能持续一年时间。

    “竞选失败的一方,搜罗各种材料到政府信访部门,‘揭发’新当选者,这都已成为惯例。”李华明介绍。

    1117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换届办”)发现,其所发的红头文件上标注,自201410月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截至1114日,该县换届办共受理信访22件,无一例外都是反映新一届班子成员的“历史问题”。

    某村一刘姓支部书记就被上访者罗列了“旧村拆迁混乱”“还建款用途不明”等四大问题。其中,“刘某曾被该市第四人民医院鉴定为精神病”被着重列出,其选举资格遭到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换届办工作人员,得到“需要核实精神病真实性”的说法,“选上了就选上了,只能让他先干着。”

冷热各不同的选举

    宣称自己绝对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到预选和正选,还有20多天,37万元对于陈某来说,恰如“赛前热身”。

    1117日早晨6点,山东鲁南某回族村新当选支部书记张健,开展了上任后的第一项工作——进行村委会换届。

    按照我国农村政策,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由于在农村,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情况很普遍,村“两委”成员又多交叉任职,所以老百姓便把村民自治等同于村“两委”工作。

    “前天开完会,吆喝了一遍。昨天下午,又进行了广播。今天早晨,趁着做买卖的人还未出门,又通知了一遍。”这位当过3年炮兵的村支部书记说话很利索,但面对空空荡荡的村委会院子,也觉得有些赧然。

    张健解释,作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首先发动“两委”换届的村子,回民村村情比较平稳,民族成分相对单一,再加上村民多在外务工,“村里没有争村主任的。”

    当天要进行村委会换届的第一步,回族村需要产生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下一步,工作人员将村里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确定为选民,进行登记,张榜公示20天后,经过村委会换届预选和正式选举,最终将推选出包括村主任在内的村委会成员。

    尽管张健再三号召,仍没有一位村民到村委会集中投票。张健和乡镇换届办的工作人员只能采取第二方案,由支部书记坐镇村委会,其他人分成4个组,拿着流动投票箱,挨家挨户号召投票。

    390户人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户,在全村1000多人中,投票选举5个人加入换届委员会。

    村里一名叫张宗礼的保洁员得到了168户的认同,遥遥领先,村支部的3个支部委员紧随其后。张健等3名支部委员,仍想参加村委会选举,为了避嫌,他们并未加入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

    与“冷静平稳”的回族村不同,5公里之外的白墩村,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则显得“热火朝天”。

    一位陈姓村民对入选委员会势在必得,豪掷37万元。

    仅仅一个工作人员的名额便投入如此大的财力,让记者大为不解,但陈某表示,“就是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宣称自己绝对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到预选和正选,还有20多天,37万元对于陈某来说,恰如“赛前热身”。

选举背后的宗族魅影

    宗族是躲在村民自治背后最大的黑手。村庄一旦涉及到宗族斗争,“村民自治”便会被玩弄。

    “为什么要当这个村主任?”记者问。

    “为了争口气!”陈某答。

    替谁争气?

    宗族!

    陈说,哪怕是像瓜子壳一般大的“乌纱帽”,也能让宗族在村里有面子。

    面子一说,显然不能解释他对参选的热衷,“上台后,家族在村里的利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是主要目的。

    与陈某的观点截然相反,鲁南某县的前信访局局长李华明认为,宗族是躲在村民自治背后最大的黑手。村庄一旦涉及到宗族斗争,“村民自治”便会被玩弄。

    比如,差一个“党员票”,家族代言人不能担任村支部书记,于是,一些村庄的候选人甚至会派人用担架把卧病在床的老党员抬到选举现场。

    家族代言人没有成为候选人,有人就会发动整个家族不去投票,造成选民达不到法定人数的事实,自然导致选举无效。

    村支部选举流产,上级施压必须选举出村支部书记,有人会让家族内党员把票全部投给80岁没有执行能力的老党员,绝不能让对方家族上位。

    除以上这般不一而足。其中,10年前,因宗族斗争而引发的“村民集体卧轨”事件,让李明华仍心有余悸。

    某村一个叫范力的人在顺利接班后,又在下一届“两委”换届中谋得连任,彻底惹恼了村里的李姓家族。

    于是,“上访搬倒当权者”成为李姓家族的首要任务。他们不仅把上一任村委和在任村委在经济、土地、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101项问题送到了市信访局,还组织200人的“上访团”,打着白色横幅围堵“市两会”代表、委员驻地,另由150多人组成敲锣打鼓的上访队伍,“游荡”在市委大门和市政府办公区,后来,甚至发展到组织300多人集体“卧轨”。

    “卧轨事件”震动全国,调查组开进村庄。该市检察院从这起集体卧轨事件入手,揪出了一个政府部门中有贪腐行为的“硕鼠”。同时,上访人中也有5人被判刑,范力也因此“下马”,李姓家族成功上位。然而,一年后,李姓代言人却因贪污公款而入狱。

谁动了村官的“脚后跟”

    范力自忖平时并未得罪什么人,能让他人“心里不平衡”的事情,“只有村委会换届选举”。

    遭遇了2004年的“卧轨事件”,被免职的“村官”范力,“仕途”可谓坎坷。早在2000年,他刚担任村支书时,就曾受过恐吓。

    上任3个月后,还未“春风得意马蹄疾”,家里便迎来了一高一矮两个年轻人。来人开门见山,声称要挑断范力的脚筋。

    二人表示,雇主因“心里不平衡”,出资1万元,雇佣他们对范力实施报复。而这位雇主也很谨慎,对二人承诺,可以预先支付7000元“启动金”,达到效果后,再支付剩下的3000元。

    范力自忖平时并未得罪什么人,能让他人“心里不平衡”的事情,“只有村委会换届选举”。他认为,“这是竞选失败方要找自己的麻烦”。

    范力要求和谈。

    “给钱!”对方态度很明确,要求范力提供1万元“消灾费”,便不再对其“采取措施”。

    双方讲好条件达成协议。

    二人同意不挑脚筋,但是范力必须假装脚后跟受伤,“住院治疗”,而且要在全村放出风声,形成舆论,让村里人都知道他的伤情,以免引起雇主怀疑,从而能自己顺利地拿到雇主所承诺的后续款项。

    按约住院10天,“一高一矮”对范力表示,正因为范讲诚信,他们才能收到全部的“活动经费”。

    此后的5个月内,双方相安无事。范力未报案,“一高一矮”也销声匿迹。然而,20009月,“高个子”又出现在了范力的家中,他说“同伙犯事儿进去了”,需要一笔钱,只要范力同意拿出两万元,便可把挑脚筋事件幕后主使人的名字告诉他。

    受过一次惊吓的范力,并没有成为“惊弓之鸟”,他表示不想知道“雇主是谁”,反而很镇定地告诉“高个子”,“上次挑脚筋的事情,区里很重视,公安机关到处在抓你们。”要钱不成反被吓跑,做贼心虚的高个子至今没再露面。

    从此之后,范力表示自己已无心村级事务。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问起个中缘由,其答话颇为玄妙:“争权夺利、私心太重会碰伤脚后跟啊!”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