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员”的武汉实践

15年前,湖北省武汉市在全国首创执法监督员制度,经武汉市委政法委不断完善,架起了一座人民群众与政法机关之间的桥梁,提高了政法机关关心民情、体察民意的形象,摸索出一条群众监督的新路子。

“执法监督员”的武汉实践

   

  “爷在前面,儿在后面”“着急你就飞过去”“别碰我,我喝了酒”“谁敢超我车,我让你变形”……

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上,监督员侯立新说出一连串平时在路上看到的“不雅车贴”,建议交管部门加强管理力度,不让这些有损城市形象的“不雅车贴”上路。

侯立新说,路上不乏俏皮幽默的车贴,既提神又起到警示作用,这种车贴值得提倡,“但是,有些车贴带有暴力或挑衅的意味,会让人觉得不舒服,碰到堵车更让人心添堵。”侯立新建议,交管部门应加强管理,禁止车辆张贴不雅车贴。

  据了解,该市执法监督员制度始于2000年,是武汉市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尝试的一种人民群众监督形式。作为人民群众参与执法监督活动的义务监督人员,他们依法对全市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15年来,武汉市在社会各界共聘请执法监督员1146人,他们共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2792件次,已采纳1759件次。如调整红绿灯倒计时提示、加强电动车管理、增设停车位等不少建议,直接促成惠民措施及新制度产生。

率先试水

今年,作为资深执法监督员,黄薇建议解决全市医院、商场、学校治安、交通、消防等突出问题,政法部门立即行动,排查百余家商场,查出各类问题356个。目前,相关部门根据建议,已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黄薇提的监督意见涉及范围广,提得准、采纳多,她已成为一名优秀的执法监督员。

“监督员制度一开始就吸纳着各界人士的智慧。”武汉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0年,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时任政法委主要领导参考香港“太平绅士”模式,通过大量调研和摸索,结合武汉政法系统的工作实际,首创了武汉市独有的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制度。

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执法监督员遴选工作随即展开。记者了解到,当时对人选的要求是,要有正义感、有热心、有群众基础、有代表性、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最后,第一批执法监督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等社会各界中被选出,并立即参与到对政法机关执法监督的活动中。

为了加强管理,武汉市政法委还成立了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历届市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担任,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每次执法监督员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书记势必亲自动员部署,并主持双月会和执法监督员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执法监督意见,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执法监督员工作的不断实践与发展,武汉市政法委逐步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了《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工作办法》《执法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规则》等一批工作制度,明确了执法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工作方式和政法部门归口办理、及时回告等工作事项,建立和完善了执法监督员意见(建议)的登记、督办、核查、反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武汉市市公安局专门制作了《执法监督员反映、转递事项通知单》,武汉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督办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武汉市法院将执法监督员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专门下发,保证了反馈渠道畅通,保障了执法监督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正式出台的《武汉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员主要针对政法部门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的严重过错和错案,特别是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后,尚未纠正的过错和错案实施监督。在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下,截至目前,武汉市政法委共纠正政法机关执法问题及过错218起。

通过规范管理,监督员队伍不断更新扩编,影响力越来越大。每期监督员届满,武汉市政法委还将综合历年执法监督员工作情况,留任一批工作能力强、热情高、效果好的监督员。据武汉市政法委统计,15年来,武汉市在社会各界共聘请执法监督员1146人,共有3652人次参加执法监督员座谈会。

不辱使命

监督员制度实行数年后,除一部分人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外,大多数来自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他们中间有市政府参事、律师、医生、教师、记者、企业家、社区及医疗卫生教育、宗教等领域人士,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主业。

尽管监督员只是“业余”角色,但他们对这份“职业”充满了热情和尊重,乐此不疲。而对政法机关而言,更是将此举看作是司法公开、自愿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4623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又邀请3名监督员现场观摩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庭审活动。这起受贿案是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汉阳区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公诉人庭前做好了充分准备。在庭审中,公诉人简明而直中要害的论述,激情而富于理性的辩论都给监督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休庭后,监督员丁志力很有感触地谈道,过去我们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仅限于表面,觉得检察官的职业神圣而崇高。参加了多次活动后,才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深入的了解,深感检察官工作的艰辛和不易。“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职不辱使命。”

除了对政法部门进行监督外,执法监督员更多关注的是社会民生问题。近日,就读武汉大学的小王准备考研,觉得寝室太吵,就在学校附近租房备考。住进去两天,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讲解安全知识,叮嘱她租房应注意的事项,临走还留下联系方式供小王遇困难时随时联系。小王感到安全,也备感亲切。小王的这些真实感受得益于执法监督员的一个建议。201012月,来自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的执法监督员赵阳,经过多次调研,提出“对光谷地区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建议。目前,武汉市已建立健全针对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

做了多年执法监督员的赵慧深有感触地说,执法监督员来自人民群众,反映的是群众最切身、最迫切的问题。

15年来,武汉市政法委是这项制度的坚定推行者,要求政法各部门办理执法监督意见的期限为一个半月,同时要求采取监督意见回告制度,承诺“个个案件有着落,条条意见有回音”,并将监督意见回告率、办结率、满意率纳入目标管理、定期通报,保证监督取得实效。

成效显著

执法监督员制度在武汉推行15年来,可谓成绩斐然。这些逐年增加的执法监督员围绕政法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仅数量多,而且针对性强,客观实在,极大地促进执法工作的改进。如执法监督员反映汉阳区下岗女工高某出租住房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住房,告到法院却输了官司的情况后,在调查核实后向武汉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反映,法院及时纠正错误进行了改判。

另外,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监督信息网络,对群众敏感的各类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活动,也通过执法监督员渠道得到快捷有效的反映,政法机关闻风而动,措施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如执法监督员反映某些建筑工地沙霸、石霸活动猖獗,公安机关随即组织专班开展整治。武汉市公安局还根据调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沙霸、石霸、砖霸的专项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三霸”违法犯罪活动,使全市建筑工地秩序明显好转。多年来,执法监督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中,各类社会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线索占到总数的20%以上,有力地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深入进行。

对此,武汉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评价,执法监督员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问题,又帮助政法机关了解了人民群众关注的事物,还在群众与政法机关之间充当润滑剂、调解员的角色。监督员为政法机关对社会面控制、潜在矛盾摸排,以及突出矛盾的化解提供了极大的助力,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项制度创新强化了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武汉市政法委介绍,执法监督员通过对执法问题的监督,使一些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案件得到曝光和查处,增强了广大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识,促进了政法机关廉政建设,纯洁了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