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兴“蝶变”路
自2010年来,湖南省永兴县以争创全省平安县和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县为目标,以深化严打整治为抓手,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全力打造平安永兴,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9年以前,在湖南永兴,街头舞刀弄棒、砍砍杀杀的景象比较常见。在当年湖南省综治民调中,永兴排名第117位,全省倒数第十。而在2014年上半年的调查中,永兴已升至全省第27位,并连续四年荣获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县,还在2012年成功创建全省平安县。
5年时间,永兴已实现社会治安“由乱到治”,综治工作由“后进”到先进的蝶变,并创造了具有永兴特色的平安建设经验。
铁腕打击黑恶势力
永兴县的社会治安曾一度十分混乱,黑恶势力犯罪猖獗,据当地人介绍,城区抢劫、抢夺最多时一周会发生十余起。2009年底,永兴县的社会治安先后被省、市挂牌整治。
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永兴县委、县政府开展了治安整治。自2010年-2013年,永兴全县共打掉多个涉黑涉恶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50人,破案608起。成功打掉了以陈晓青、戴林辉、许以国为首的郴州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涉黑团伙,以及以刘志刚、谭洪波为首,以史廷辉、史廷灿为首的涉黑团伙。
在此期间,永兴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中,连续四年保持省市先进,并扭转了治安秩序,致使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两抢”等几类案件大幅减少。据悉,2010年以来,永兴没有发生一起因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或有黑恶势力犯罪成员参与的命案,城区“两抢”案件大幅下降,目前每周发案仅一起左右,甚至长时间零发案。在2013年的湖南省综治民调“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中得分83.33分,比全省平均分高1.85分,排在第27位,成为湖南省治安稳定的县市区之一。
为打黑除恶,永兴过去几年在持续发力。据介绍,4年多来,永兴县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先后8次就打黑除恶工作发表电视讲话。此外,还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打黑办”,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主任,县委政法委正科级纪检员任常务副主任,从公检法司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则采取了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各乡镇密切配合,走访群众、清档查卷等多种形式,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摸排,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的模式。这种方法使得在永兴组织展开的6次集中摸排中,共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75条。
在永兴,打黑除恶的压力自上而下散射。据悉,对因乡镇、单位摸排不扎实导致黑恶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办关系案、金钱案和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其中,县公安局原局领导戴某、刘某、李某和县公安局原湘永派出所所长唐某和干警李某,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县公安局相关队(所)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侦破、抓捕任务的,对队(所)长从严问责,一次约谈,二次免职,从而确保了打黑除恶往纵深推进。
这其中的典型案例是,2010年6月县公安局柏林派出所所长刘某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追逃任务而被就地免职,为所有打黑除恶工作小组的成员敲响了警钟。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煤炭开采、冶炼环境污染、劳动关系、山林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曾一度成为影响永兴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当地的信访案件呈高发态势。
2008年因煤矿股权纠纷,一上访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制造了“跳金水河”的过激事件;马田煤业公司因企地纠纷,公司职工近百人堵塞京港澳高速公路等事件时有发生。
面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形式,永兴县县委、县政府开始尝试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并建立了永兴矛盾纠纷大调解新机制,即“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这种工作模式成效明显,与2012年相比,目前永兴刑事治安案件下降36%,信访总量下降68%,民商事诉讼案件下降38%。与去年同期相比,调处成功案件数增加了112%,调处纠纷积案数增加了163%,正因如此,永兴县矛盾纠纷调解的经验和做法被多家媒体报道推介。
现在“大调解”工作已上升为永兴县委、县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并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流交办、司法确认等方面予以规范。
目前,县综治委下发了《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协调会议制度》,要求村(居)每周开展一次排查,乡镇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全面排查,节假日和重要时期不定时开展排查,县级每月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2次,排查调解各类较大矛盾纠纷10031件,调解成功9930件,调解成功率99.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140余万元。
此外,永兴还探索出台了《永兴县“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兴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等制度,指导各级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建制,规范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受案程序,确保纠纷一发生就有调解组织化解。
在永兴,“大调解”工作实行了强化责任、包案到人的创新举措,实现了调处案件“项目化”全程管理。明确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交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限期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县级领导共包案23件,现已成功化解19件。
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为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2013年以来,永兴县作为郴州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唯一试点县,在便江镇坳头上社区、滨河路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2014年,永兴县进一步推进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在永兴县城区全部的10个社区和5个城中村及125个农村中开展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目前网格化管理被永兴县委、县政府作为一项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来打造。
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先后4次研究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并解决了工作经费、信息平台建设等难点问题。2013年共投入40多万元经费用于2个试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将城乡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纳入全县智慧化城市项目,以高标准、智能化为目标,统一建设,体现了永兴社会管理的特色。
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及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永兴城区以住宅小区、楼栋、街巷、单位为依托,按户数300-500户、1000-1500人的标准,将城区的10个社区和5个城中村,科学划分为75个网格。在农村以现有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础,每个村划分3-5个网格,全县125个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农村共划分了623个网格。目前,全县共设立网格698个,同时,每个网格都绘制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目了然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示意图。
同时,为确保信息采集的全面、规范、统一,县综治办设置人口、房屋、单位、山塘水库、餐饮行业等16份信息采集表。从2014年6月份开始,各乡镇组织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按照统一格式,开展地毯式的信息采集工作。并且,县综治办与城管、工商、税务、民政、劳保、公安、司法、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基础信息库的建设。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网格管理员对网格内的情况已经做到了“三活四清”,即网格管理成员要成为本网格的“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做到对本网格的“家庭情况清、人员类别清、区域设施清、矛盾隐患清”。
而且网格管理员很好地发挥了“底子清、情况熟”的优势,掌握了解了网格内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并帮助解决。如今,“有事找格格”已成为永兴群众之间共有的默契,“格格”已经成为永兴群众最信赖、最贴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