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雁塔检察院 再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日前,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2家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2013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定结果揭晓,陕西省西安市雁塔检察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这是该院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实现案前引导、案中感化、案外帮教的衔接,在西部地区率先开展了对犯罪情节轻微而不批准逮捕及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矫治的探索,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联合心理矫治专家、在校法学研究生志愿者及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社区、企业、公益组织三种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治。同时与辖区23所中小学校结成“检校共建”单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在全省检察系统首家出版发行《预防未成年犯罪教育读本》,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探索校园法制教育工作模式。定期深入电子城办事处、大雁塔办事处等6个街镇社区居委会,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辐射到社区,并开办了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家青少年维权网站,实现了维权工作的对外拓展和互动交流的全方位服务。经过近5年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先后对2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矫治,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有14人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有6人在学校继续完成学业,没有一名接受矫治的未成年人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