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株洲:以检务公开助推司法公正
9月25日,借“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务公开研讨会”在湖南省株洲市召开之际,来自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的代表近距离感受了“检务公开”的“株洲模式”。
“根据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分别确定了检务发布、检务查询、检务咨询、检务听证、检务对话、检务评议、检务调查、检务评判等多种检务公开的基本方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介绍,通过检务公开等一系列措施,已经取得执法办案更规范、社会各界更满意、民调结果更靠前的良好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株洲考察时,也对“株洲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由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
“神秘产生隔阂,隔阂导致质疑,质疑影响公信,由于以前检务公开的有限性,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之间仿佛总隔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检察机关惯用的执法办案模式,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与期待不断上升,引来种种质疑。只有转变理念,才是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唯一出路。”胡波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我们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正确引导检察机关和干警由执法职责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由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依据公开、由执法决定公开向执法决策公开的三个转变,实现通过公开,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参与检察决策、参与检察工作评判的三个参与的效果。”
据株洲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丁子明介绍,为深化检务工作,2013年以来,株洲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出台了涉及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细则等系列规范性文件。
同时,该院以市检察院门户网站为依托,以基层院门户网站为补充,先后搭建了检务发布平台、检务信息查询平台、检务咨询平台等三个服务平台,及时将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检察资讯、个案信息等一切公众信息全都上传网络,供社会查询了解。提升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有效地拓展了检务公开的空间与领域。
“过去由于没有统一的机制规定,各个院在实施过程中想公开就公开,想怎么公开就怎么公开,随意性较大,现在全市有了统一的机制约束。”荷塘区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易砥梁认为,株洲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操作细则,很好地解决了基层院在执法办案中哪些程度或环节需要公开、如何公开、由谁公开的难题。
实质性检务公开助推司法公正
攸县村民周某,围绕“县林业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证以及村民蔡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问题,上访奔走30余年。2013年5月30日,攸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该信访案件检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并要求周某认为涉案的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桃水镇政府等机关代表参加会议。针对周某提出的问题,涉案单位代表公开举证、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当面评议,周某最终心悦诚服地息诉息访。
“(攸县)检察院的听证会,逐条解答了我心中30多年的疑问,对此我心里亮堂了。”听证会上,周某表示。
“如今在株洲市检察院,只要想参与其执法活动的,基本上都可以通过检务公开的方式参与其中。”2009年被选任为株洲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先后参与了20多起检察机关侦查案件的监督评议的张冶军介绍说,株洲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原某市副市长丁某涉嫌受贿案件中,他与另两名人大代表在检察院的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全程进行监督,在为犯罪嫌疑人由厅官沦为阶下囚唏嘘不已的同时,更为检察机关敢于公开审讯过程、全程接受监督所叹服。
株洲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瞿知泉表示,株洲各区县检察院在有序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的同时,也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创新。其中,醴陵市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大厅被群众称为“法律超市”,群众可以在这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咨询法律问题,得到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石峰区检察院建立并完善了执法办案电话专线查询、电子触摸屏现场查询、电子显示屏公开查询、内外网络查询“四查询”制度;此外,天元区院的不诉案件“检务听证”、荷塘区院对拟不诉案件的公开评议、芦淞区院对上访案件的公开析理、株洲县院的“民生服务热线”等等,无一不是检务公开工作的新探索、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