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人民检察院 三项机制构筑“线索收集器”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通过行业过滤机制、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构筑了接受群众举报的“线索收集器”。

 

 

    “多年轻的花店老板娘,竟被一块吹落的广告牌砸死,命真是苦……”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小渠,下班后正陪妻子买菜,忽然听到身旁大妈如此议论,心里咯噔一下。

    “被大风吹掉的报废广告牌砸死,这与城管执法监管缺失有直接关系,其中会不会存在渎职问题。”小渠随即停下脚步,跟上述大妈聊了起来。

    这条从菜场听来的线索,让人民检察院成功查办了一起城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也让徐州市反渎系统走进了渎职案件新领域。

强化行业过滤机制

    “线索虽然是从菜场偶然听来的,可与院里新出台的一系列机制大有关系咧。”谈起线索发现,小渠打开话匣称,“多亏行业过滤机制,我才会对大妈无意间的一句话这么敏感。”

    所谓行业过滤机制,是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原来的行业摸排机制“升级版”,即从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结构、执法人员队伍组成、执法依据、行业特征、3年内违法违纪情况及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人员等方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过滤。

    “案源线索一直都是制约渎职侵权检察办案工作发展的瓶颈,渎职侵权犯罪是管理者、执法者在自身业务范围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类犯罪,犯罪行为往往隐藏于较为专业的职务行为的背后,干警们反映线索难找,其实,这与办案人员对各领域的工作职能不熟悉,辨识力不高有关。”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辉告诉记者。

    为了提升干警们对线索的辨识力,该院反渎职侵权局组织全体干警于每周二学习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成了大家行业过滤机制的“标配”,也为渎检干警发挥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敏感性,提升在生活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夯实了基础。

提升信息互通能力

    在有效办理案件过程中,丰县人民检察院除上述机制外,还有另一法宝——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

    “过去,渎检、侦监、公诉等部门都是以本部门的业务为主,就案办案,缺乏沟通,一些本来很有成案价值的线索白白流失。”小渠称,“现在,业务部门在接触案件、审阅卷宗及时发现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从不正常的执法现象背后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都会即时移送给渎检部门。”

    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的核心是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它将各部门的查案工作形成了合力。

    说起该院线索收集的第三项“线索收集利器”,小渠掏出手机晃了晃告诉记者:“就是它呀。”

    2012年,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相继开通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接受群众的举报。为了激发、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该局规定,必须“条条线索有回音”,不能立案的,要清楚全面地向网友阐述查清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详细阐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需要移送其他部门的,要善用检察建议,强化跟踪落实,一有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目前,老百姓对渎职侵权犯罪知悉度不高,甚至分不清哪些属于渎职侵权行为,哪些属于违纪行为。改变单一的宣传方式,让群众了解渎职侵权犯罪的本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增强其积极举报的意识,迫在眉睫。”姚辉说。

    网络时代的今天,该局除了利用以往拉横幅、发传单的传统宣传方式外,还积极在新媒体宣传上发力,每周在网上发布关于宣传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范围及渎职犯罪的种类、特点等常规普法知识外,还定期将生动、典型的渎职案件编辑成“小段子”推送至微博、微信的手机客户端,让网民在愉悦中增长知识。

据悉,2013年以来,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63条,初查案件19件,成功办结渎职侵权案件9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