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发力打击“诉讼掮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有效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中央政法委也连续多次通报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目的就是给全体政法干警上紧法纪的“发条”,不断清除阻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法院干警能够敢于充当诉讼掮客,首先就在于其与法官接触多,懂得法院诉讼操作规程,有优势、有条件进行干预;其次还在于法律的执行力度和刚性还不够强,导致一些法院干警还敢“以身试法”。

    出台规范意见,进行集中整顿,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掮客以震慑,但要从制度上巩固打击效果,最大程度压缩和打击诉讼掮客的存在,关键还要靠法律发威、靠法制发力。

    首先要加强法治意识的宣传和锤炼,加强内部监督检查。通过内部监督和约束的方式,给法院干警的执法行为装上“紧箍咒”,让干警的执法行为运行在法制的笼子里,避免执法犯法行为的出现。

    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诉讼程序,明确责任,最大可能挤压法院干警干预诉讼的空间。要通过完善的监督,让法官的审判更加独立,同时加大法官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公开透明操作的方式,挤压暗箱操作存在的空间,打压诉讼操作“灰色地带”。

    最后要加大惩处力度,任何企图当掮客以谋利者都要予以严惩。要通过引进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公开透明诉讼操作的力度,让诉讼程序在阳光下运行。对于诉讼掮客行为要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处,不能搞“大事化小、内部解决”那一套。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表面上损害的只是当事人的权益,其实质是对法治公正和法治社会的挑战,是对社会公平性的践踏。法院干警本应做社会公平的杠杆,清除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之事,让违法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但诉讼掮客知法犯法,践踏法律权威,最终结果只能是被法律的强大威力碾压。

    同样是逃犯,马加爵逃了28天、高玉伦只逃了9天半,郭宜品的失联时间和其他被追逃逃犯相比可谓大大超过,是他更能吃苦还是更善于反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