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

本报讯(记者 罗宗明) 924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组织的广西201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仪式暨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柳州举行。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巡视员刘发敏指出,以创建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目的是树立样板,积累经验,逐步整体推进,把全区高等院校以及中小学校的学生培养成为守法遵纪、品学兼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以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带动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说,目前,全区荣获自治区法学会、共青团广西区委确定为自治区级“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荣誉的有5所学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市级示范基地、县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示范效果,争取有更多学校进入自治区命名的示范基地行列。

据悉,此前,南宁市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揭牌成立。923日上午,“南宁市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在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市北湖北路学校正式揭牌成立。

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朱育兆指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仍很突出,而且呈现低龄化、暴力化、群体化特点,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重视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南宁市近几年来实施政法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也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百年大计。建立校园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就是要形成全市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南宁市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是按照全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活动组委会和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由南宁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政法各部门、团市委、西乡塘区等相关部门单位设立创办。目的是通过实践探索,积累创新校园治理的成功经验,带动南宁市校园法制教育开展,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守法意识、爱国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