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制薪火相传

纪念“五四宪法”颁布60周年

    19549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业界称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被誉为当代中国宪法的奠基之作,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真正反映人民利益和意愿、肯定人民主人翁地位的宪法。

    “五四宪法”首先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重要的国家政治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一直沿用至今。

    7天后,依照这部宪法的规定,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家主席。他这样评价“五四宪法”:“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以“五四宪法”为始要根基,民主与法制薪火相传。1982年,中国制定了现行宪法。全国人大先后4次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现在,“五四宪法”已经颁布60周年,同时我们即将迎来国庆65周年。为此,中国法学会特别举行了纪念“五四宪法”颁布60周年报告会。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们纪念“五四宪法”的历史贡献,肯定“五四宪法”的时代价值,来为国庆献礼,无疑具有非凡的意义。

    策划人:邓益辉

    执行:邓益辉 杜涛欣 王 涵

    叶 俊 张 倩 周 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