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迷途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注重保护,体现人文司法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20138月被共青团庆阳市委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该院未检科成立时,院党组精心挑选了5名年轻的优秀女性公诉人员。她们在严格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心、爱心优势,注重权益保护,建立形成了爱心感化、亲情维权的办案模式,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者顺利就业,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该院未检科成立一年以来,她们一直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关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发出量刑建议30份,全部被采纳。并及时开展个案社会调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社会调查68次,为判断逮捕、起诉的必要性和实施帮教措施提供充分依据。积极筹建合适成年人队伍,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聘请区团委、关工委、街办、社区、综治等部门热心于未成年人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组建了了西峰区“合适成年人爱心监护队”,共参与了22起案件的刑事诉讼。对审查批捕或者起诉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2名未成年人,依法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创新机制,彰显温情司法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西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彰显法律温情的机制制度,把释法说理、亲情感化、心理疏导等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是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一年多来,共快速办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41人,审查后批捕27人,不捕14人;快速办理移送起诉386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652人,不起诉1212人,其中作附条件不起诉66人。

    其次是搭建亲情会见平台。在不影响侦查与羁押管理的前提下,办案人员尽量安排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见面,最大限度释放亲情感化的力量。

    第三是开展心理咨询辅导。联合区团委设立了“西峰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聘请一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同志,专门为心理、性格、情绪等方面有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同时也帮助家长纠正教育误区。

延伸职能,突出帮教司法

    为了切实提升帮教效果,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拓展执法办案职能,延伸服务领域,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提出纠正措施21项,督促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区禁毒办提出对吸毒及服刑人员子女加强教育和监护的建议,向区教育局提出加强对学校管理的建议。并邀请当地舆论媒体深度报道,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积极评价。

    与此同时,一方面积极开展回访考察,定期不定期到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所在学校和社区,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跟踪帮教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年来共成立帮教小组14个,先后20余次赴乡镇、社区、村组、学校、家庭对32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形成思想报告、访谈笔录、电话回访记录40余份。另一方面努力整合社会帮教力量,先后与西峰区解放路社区、林业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未成年人管护站,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