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 揪出“漏网之鱼”

    被视为“漏网之鱼”的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终于被检方立案侦查。实际上,在反腐高压之下的金融领域,十八大以来腐败案频发。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的金融监管机制、制度设置亟须反思。

 

    随着金融业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银行机构亦成为反腐的重灾区,去年6月就退休赋闲在家的李若虹终究没能在这场浪潮中幸免。

    9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因涉嫌受贿犯罪已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其实,早在74日广东省纪委就公布了李若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的消息。但据媒体报道,在此之前,李若虹曾经一度在业内被视为“漏网之鱼”。

金融反腐渐入深水区

    金融机构的反腐成为今年反腐工作的重头戏。3月,中央纪委启动新一轮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12个,其中第四监察室成为专门负责金融口反腐的部门,这意味着将加速金融反腐工作的推进。

    在随后的5月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对派驻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纪检人员,王岐山要求,“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事实上,反腐风暴降临到金融领域,早有迹象。去年的债市风暴中,就有媒体援引多位知情人士的话称,债市的一系列窝案已经引发高层震怒。业内均听闻,有关案件有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批示,要彻查到底。

    此时,金融业反腐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据各地纪检及公安部门通报,截至目前,今年年内落马的金融高管已增至12名,十八大以来,已有40余名金融机构负责人被查或被批捕,涉及银行、券商、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在落马的金融机构高管中,银行系统最多。根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消息,仅今年以来,就有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正厅级)等银行高管被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若虹出生于19557月,1994年从中行哈尔滨分行步入广发银行后,一路从行长助理走到行长、党委书记职位,并于199912月当选为广发银行董事长,直到20098月调任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一度主政广发银行超过10年之久。

    期间其颇受非议。20096月,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级要求调动为由提出辞职申请,被获准。而在他辞职后,广发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兼首席整合官王新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正式逮捕。

    在检察机关随后的起诉中,多次提到李若虹本人,但因证据不足,李若虹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查处。

    自从去年退休后,李若虹认为自己终于可以安全过关,但没想到随着金融机构反腐力度的深入,自己还是被卷入反腐的漩涡。

    “早该接受调查了。”业内对李若虹被调查如是反应。甚至有人称,如果不是中央对反腐工作重视,李若虹甚至可以逍遥法外。

    李若虹被调查后,其坐镇广发银行期间,2005年引资重组、“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弊案”“深航收购案”才得以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更是将广发银行高达580亿元的不良资产问题暴露无遗。

“董事长就是土皇帝”

    银行董事长、行长大权独揽,在一些银行里他们被称为“土皇帝”。

    这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案件中可见一斑。

    毛志刚去年9月落马后,经过9个多月的调查,检察机关已在今年613日对其提起公诉。据媒体公开报道,检方指控毛志刚在担任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为他人取得贷款、处理不良资产、装修业务等提供帮助,除了金额不等的美元、英镑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仅人民币就达1260万元,同时还收受622.33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而李若虹同样被指在广发银行担任董事长期间拥有“无限权力”。

    广东发展银行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5年,广发银行启动了震动银行界的大规模重组,将剥离与引资同步进行,引入花旗集团、中国人寿、国家电网及中信集团为四大主要股东,各持20%股份。这一模式被业界认为是开创了政府、投资者、老股东共同弥补损失的银行重组新格局。

    据《企业家观察报》报道,该重组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后却是困难重重,而这与仍挥舞着“强势”权柄的董事长李若虹有着莫大关联。前述原广发内部人士表示,李若虹可谓是广发银行当年重组的“最大阻力”。

    而在广发银行重组过程中,分管资产管理部的副行长王新在处置银行580亿元不良资产时,收受“中间人”侯明贿赂80万元港币,非法帮助后者代理的汉国置业收购了广发银行不良资产中的两个地产项目——广海项目和中旅大道项目。20101025日,王新因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另外,侯明在资产弊案中还同时与广发银行多位高管保持密切关系。201085日,他曾在广州中院接受审判,被诉受贿160万元。

    彼时,无论是在关于王新或是侯明的起诉书中,均多次提到了时任董事长李若虹。不过,根据官方说法,侦查机关并没有发现证据,证实王新之外还有其他副行长以上高管收受贿赂。而案件开庭审理期间,李若虹亦极力摆脱与此案的干系。

    但据媒体报道,在中旅大道项目中,广发银行资产管理部曾递交相关报告给王新,而王新对该报告的意见历经两次完全相反的变化——最初为不同意,间隔十余天后,又签署了同意的意见,这其间他曾向李若虹请示。这种说法亦在王新案起诉书中得到印证。

    李若虹在2009619日即王新被批捕当日,便以“健康问题及配合上级工作调动”为由,提早近两年辞去了广发银行董事长职务。

    该案件反映出的是银行在贷款与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严重内控漏洞。广发银行高达580亿元的不良资产处置,许多都要由王新来一一执行,在没有有效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利用潜规则将公家资产置换成私人财产的行为不是难事,而这或许也可以解释李若虹为何成了广发银行重组的“最大阻力”。

权力背后的利益链

    李若虹在任期间的另一桩“大事”,则是当时震惊全国的深航收购案(亦称“李泽源窝案”)

    据报道,2005年,当时的深航实际控制人李泽源以27.2亿元“天价”,如愿从广发银行旗下广控集团等股东手中拍卖获得深航65%股权,并以“扩大深航版图”名义相继展开了一系列资本运作。然而不足四年,李泽源的“惊天阴谋”终于暴露,2009年年底,李泽源被警方拘捕。案情显示,李泽源借钱收购深航股权,掌控局面后再逐步将深航资金倒出,以偿还债务,给深航留下了近百亿的财务黑洞。20141月,李泽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纵观整个案件,广发银行和李若虹在当中的角色颇为关键且值得玩味。”一位城商行人士认为。

    这不难从当时审理该案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材料中找到根据。据材料细节,20055月,李泽源控股的汇润投资联合亿阳集团从广发手中购得深航65%股权时,约定转让款分三次支付,但在完成前两次支付后,汇润投资与亿阳集团表示无力支付剩余5.44亿元转让款,遂于20051218日与广发银行、广控集团等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书,将这部分债权转让给广发银行。因此,一笔巨额不良资产就这样划入广发银行账内。

    与此同时,李泽源与李若虹的关系引起了外界关注。根据案件审理期间,检方传出的说法,李泽源最初并不认识广发银行的高管,为了结识李若虹,李泽源设法查到他出差时的下榻酒店与之会面。入主深航后,李泽源继续重用深航财务总监谢云双,而后者与李若虹关系深厚。此外,李泽源口中的妻子高艳曾官至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

    在业界看来,即将逐一浮出水面的或许不只是广发银行的历史不良资产问题,超级权力之下错综交缠的层层关系,其背后的利益牵连尚未完全显现。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涉案人员,他们签个字都是涉及巨额资金,但却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金融腐败之所以频发频查,频查频发,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的监管机制、制度设置亟须反思。

    “董事会不向股东大会负责,而是向当地政府负责,监事会是‘聋子的耳朵’。这种状况怎能不发生腐败”。李成言说,根本的防范是改革金融领域的体制,实现市场化机制的需要,通过完善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改变“一言堂”的现状,实现“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