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层层传导压力 逐级强化责任
陕西省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队伍建设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工作上,作出具体部署。在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由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主持召开了省法院班子成员、副厅级干部、中层负责人、各中院院长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会议,结合全省法院队伍管理情况,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并通报了《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阎庆文首先肯定了陕西省法院系统近年来队伍建设整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阎庆文指出,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态度,解决“三不”为重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态度零容忍,不能让害群之马影响队伍。不想腐,从思想上筑牢思想防线,纪律防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不敢腐,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手软,伸手必被捉,形成威慑力,不自觉要逼得你自觉;不能腐,靠制度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阎庆文强调,一定要落实工作责任。重要是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一把手要增强“五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时时牢记一言一行代表陕西法院这个集体形象,绝不是一个院一个人的问题,必须有整体观念。二是纪律意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能有肠梗阻,而且要构建天堑,不允许哪个法院哪个干警对高院党组的整体决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藏猫猫,包括机关各部门。有困难有压力就要克服,干部就是解决困难、解决问题的。三是责任意识,充分履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担当意识,勇于担当,绝不能推诿扯皮。五是进取意识。
陕西省各级法院党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队伍的建设,建立下级法院党组向上级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双数双报告”制度,加强司法廉洁风险节点管理,共同营造不想、不能、不敢腐的良好法治氛围。阎庆文说,强化适时联动,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制度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评估研判,定期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聚焦处置,党委聚焦“四风”推动发展,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反贪”全力惩腐。只要各级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破除认识误区,重行动,有担当,分别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会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