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起“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的神圣职责
——专访新疆法学会副会长曹剑
“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是我国现行治疆战略思想。
针对目前“三股势力”在新疆频频实施的暴恐行为,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新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曹剑。曹会长指出,新疆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的责任,要依法打击暴恐分子,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记者:新疆法学会及新疆法学工作者在现阶段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曹剑:作为在新疆工作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的责任。第一,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投入以新疆为主战场开展的全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并为其提供法理支持。第二,紧紧围绕反恐维稳斗争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整合社会资源,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对暴力恐怖活动规律、特点、发展势态及其应对对策、反恐立法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有深度高度、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成果,供自治区党委和立法机关参考,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提供法律和智力支持。第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深入各地宣讲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浓厚氛围。第四,充分发挥好法学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旗帜鲜明地同“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作坚决斗争,广泛动员身边的人,形成全民参与反恐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记者:请您谈谈“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的含义。
曹剑:依法治疆,从打击犯罪看,就是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及其他形式的犯罪,保障各民族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从宗教和谐看,就是要保护信教公民正常宗教信仰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对普通群众来说,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诉求和意愿;对各级干部来讲,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从治理的角度来看,依法治疆,需要我们高举宪法法律旗帜,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暴力恐怖的问题要坚决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以及用法治、严打的方式去惩处。
目前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面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形势,新疆正全力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就是要向暴恐分子宣战,暴露敌人的阴谋、打掉敌人的嚣张、铲除暴恐土壤,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彰显法治的威力。境内外“三股势力”始终乱我新疆之心不死,在强大的法治攻势和全民反恐格局面前,正伺机作疯狂的反扑,越是在血与火的考验面前,我们越不能有丝毫让步,越是情况复杂,我们越不能有丝毫退缩。我们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没有对暴恐分子的坚决打击,就没有新疆各族人民的幸福安康。如果不采取高压态势,用法律武器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遏制住恐怖犯罪活动的蔓延,就是对法律的亵渎。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暴力恐怖活动犯罪分子,用法律伸张正义,还受害者以公平,完全体现法治社会对生命及基本人权的尊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暴恐分子休想抱着“法不责众、趁火打劫”的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底线。“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正是落地有声的法治宣言,谁胆敢以身试法,谁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