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 民工摔伤难维权
9月3日,中秋节临近了,然而躺在病床上的民工王孟军却痛苦不堪,无法回家与亲人团聚。
20多天前,王孟军在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一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致盆骨及左腿多处骨折。由于工程层层转包,他和施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在维权时遇到困难。虽然在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帮助下拿到了部分医疗费用,但面对巨额医疗费,王孟军及其家属下一步不知该怎么办。
今年54岁的王孟军来自邯郸县代召乡东聂庄村,由于家庭贫困,虽年过半百,他经本地人王某介绍来到邯郸市开发区中船邯郸汉光光电科技园项目工地打工。8月11日下午3时许,王孟军在厂房安装导轨梁时,不慎从6米高空坠落,左大腿被钢筋穿透,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王孟军的左腿股骨头处粉碎性骨折,盆骨多处骨折,盆腔出血。意外发生后,王某到医院分三次缴纳了1万元医疗费后便再无音讯。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王孟军的家属多次找施工单位石家庄建工集团在工地的负责人栗某协商,一直无果。
8月24日,王孟军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再次来到工地讨要说法时,不但没有见到工地负责人栗某,反而遭到20多名小青年的推搡和围殴,还强行把王孟军的大女儿抬起来从栗某的办公室门口扔到外面的水泥地上,导致其头部受伤。其中一人警告王孟军家属“如果再敢来工地,就把你们全都弄死”。王孟军的大女儿告诉记者:“他们简直就是黑社会的行为,不是威胁就是殴打,我也不敢再去。”
8月26日,记者将王孟军的情况向邯郸市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领导及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说明并欲进一步了解情况。8月29日,在邯郸市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积极协调下,施工单位负责人栗某拿出了4万元医药费。
“因家里贫困,本想靠在工地上干活来补贴家用,没想到竟遭遇如此横祸。”9月3日,王孟军痛苦地对记者说,“今后自己无法再干体力活了,还要进行两次手术,可家里的积蓄早花光了,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据邯郸市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讲,王孟军需要到邯郸市“工伤处”投诉,依法进行索赔。而认定工伤,需要施工单位填表后逐级上报,但王孟军和施工方根本没有劳动合同,20多天了,施工方也没有向邯郸市人力资源局工伤处申报。
栗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根本不认识王孟军,“这个活儿,我们包给了别人,别人又转包给了王某,王某找的王孟军到工地干活。”
对此,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文明表示,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民工兄弟,一旦受伤,在维权时便会没有保障。如果在工地工作期间受伤,建议立即报警,固定相关证据,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主张赔偿,日后若协商不成便可用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