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紧明星代言“紧箍咒”姚明中枪
冯先生认为某药房销售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涉嫌虚假宣传,将药房与该产品代言人姚明一同诉至北京西城法院。这是我国法律强调明星代言责任以来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姚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作为炙手可热的篮球明星,小巨人姚明的商业成绩也不容小觑。2010年,姚明面对全国百余家媒体正式宣布,代言营养保健食品品牌汤臣倍健。姚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代言保健品有很大风险,很多明星吃过这种亏,他的代言是以严格的实地调查为基础进行的。
然而世事难料,北京市民冯先生在北京某药房购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后,认为所购买的保健品不适用于自己,药房涉嫌虚假宣传,将药房与保健品代言人姚明一同诉至北京西城法院。
冯先生起诉称:北京某药房的销售人员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对三高人群、心血管疾病人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人群、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有治疗作用,适合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原告因此购买该产品。
原告在使用了鱼油软胶囊后发现产品名不副实,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冯先生认为,姚明作为产品代言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将该药房和姚明分别列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起诉至西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北京某药房退还货款88.2元,赔偿损失264.6元及误时费9647.2元,共计10000元,姚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北京西城法院收到第二被告姚明邮寄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以被告姚明的住所地在上海市徐汇区为由,申请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今年7月30日,北京西城法院就姚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进行了审理。姚明的代理人在管辖权异议庭审中说:“姚明并没有参与虚假宣传的过程,应该在其住所地进行案件审理。”被告药房一方也认为,原告的真实诉讼目的是姚明,因此同意姚明的管辖权申请。
明星的责任被强调
其实,明星因为代言产品涉嫌虚假广告而遭到起诉并非孤例。近年来明星代言风波频现,从金巧巧代言“胡师傅”锅具被诉欺诈,到郭德纲天价代言减肥茶被消费者以“广告夸大其词”告上法庭,明星代言产品广告接二连三地爆出问题。今年3月,林志颖更因代言“胶原蛋白”饮品被诉欺诈而受到普遍质疑。
明星代言涉嫌“虚假宣传、广告欺诈”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法律法规近年来一直关注明星代言的法律责任。在三鹿奶粉风波背景下,200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对明星代言作出了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该法明确规定了虚假广告代言人的责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该司法解释于3月15日施行。
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增加了“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应依据事实,查验广告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证明。一旦发现广告荐证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进行推荐或证明,将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还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有专家解读为,该草案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名人明星代言广告做出了“自己不用,谨慎说好”的明确规定。该法与西方发达国家进一步接轨,引入“广告荐证者”这一全新的法律概念,即明星今后必须使用过相关产品或接受过相关服务后,才能进行广告代言,否则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将面临罚款并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项重要的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如果因为明星代言而受到损失,可以选择向生产厂家、经营商家要求赔偿,也可以就损失向代言明星求偿。因此,明星代言的产品如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产生危害,那么明星作为产品的推荐人应当与厂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使赔偿的数额超出代言费,其也不会因此而免责。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波表示,法律规定出台后还需要一些细则,如规定明星应有公证的书面材料证明自己用过某种产品,然后才能代言。显然,众多法律的出台,使明星代言变得更加慎重。
明星代言关系到明星自身的形象,更消费着民众对于明星的信任。而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底线,通过系列新规,将明星的广告代言活动纳入公众的监督目光之下,从法律角度上增加了名人代言广告的风险成本,从而达到引导和约束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明星能够审慎代言产品、珍惜自身荣誉,在推荐产品时,勿忘坚守法律底线,担负社会责任。
(作者就职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